近日,
福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辦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
並依法批准逮捕了該案犯罪嫌疑人王某。
今年1月某日晚七時許,
犯罪嫌疑人王某回家發現其妻子與同村劉某(即本案被害人)赤身裸體在家中,
懷疑兩者發生男女關係,
故大發雷霆與被害人廝打在一起,
期間嫌疑人採取花盆砸、水管沖水等方式毆打被害人致其倒地不起,
被害人受傷昏迷後被村治安員送醫治療,
因傷勢過重於三天后死亡。
後經鑒定,
被害人死亡原因系生前被他人在鈍性物體作用下致顱腦損傷死亡,
結合本案其他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
檢察機關最終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案件將進入下一步審理中。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屬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
符合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並最終導致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是典型的由“婚外情”引發的刑事案件,
嫌疑人王某事發後主動到案,
其情緒一度很激動,
悲觀厭世,
多次表達自殺傾向。
雖然王某的遭遇讓人同情,
但其處理問題的衝動過激行為也將自己送入牢獄大門,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
王某妻子婚內出軌屬於過錯方,
王某可以起訴離婚,
通過法律管道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而不是暴力解決造成兩敗俱傷的後果,
使兩個家庭支離破碎,
使孩子蒙上了心理陰影,
也給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
引發人們的唏噓喟歎和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