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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行動成效顯著

6月2日,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深圳CID)組織召開了全市第四次打擊整治騷擾資訊違法犯罪統一行動新聞發佈會。 發佈會由刑偵局副局長歐子奇主發佈, 刑偵局、龍崗公安分局、大鵬公安分局等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了發佈會。

2017年6月1日, “兩高”《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正式實施, 深圳警方提前謀劃、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分局及相關警種, 在有關單位的大力配合下, 開展了打擊整治騷擾資訊違法犯罪第四次統一行動, 率先全國打響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第一槍。

截至6月2日12時, 警方共清查違法犯罪窩點30個, 查獲非法公民個人資訊100余萬條, “透傳”設備、非法群呼器、伺服器、手機等涉案器材200餘部, 依法將153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帶回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調查。

目前, 深圳警方已依法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罪的28名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對32名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行動前, 根據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李華楠和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徐文海的指示精神, 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組織有關參戰單位做了大量充分的準備工作, 確保了本次行動能夠精准清查、有效打擊、取得實效。

一是結合《解釋》制訂了《深圳市打擊騷擾資訊違法犯罪行為執法取證指引》。

二是通過騰訊、奇虎360互聯網科技公司, 市消費者舉報平臺以及三大通訊運營商投訴熱線等管道, 集中梳理了我市騷擾手機號碼情況, 逐步確定了違法犯罪線索。

三是通過三大通訊運營商駐市反詐中心專家團隊以及有關公安分局, 對違法犯罪線索進行了核查落地, 確定了清查打擊目標。

四是組織召開了全市統一行動部署會, 統一思想, 明確行動任務, 規範執法要求。

行動中, 深圳警方共依法精准清查違法犯罪窩點30個, 其中, 涉嫌貸款詐騙、期貨詐騙窩點3個, 小額信貸窩點8個, 電話手機卡銷售窩點5個、仲介機構窩點10個, 以及其他窩點4個, 依法將153名涉嫌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撥打騷擾電話等違法犯罪人員帶回作進一步調查。

經初步調查, 目前, 深圳警方已依法刑事拘留26人, 取保候審11人, 行政拘留32人, 訓誡84人。

目前, 行動仍在持續進行中。

深圳警方特別提醒相關機構從業人員,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深圳警方的查處範圍會進一步擴大, 打擊力度會進一步加強, 相關從業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新聞發佈會情景

▲以上是行動繳獲的部分涉案物品

▲以上是行動繳獲的部分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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