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重症與綜合重症不盡相同, 另有其特殊之處。 為了更加規範心臟重症鎮靜鎮痛治療, 阜外醫院張海濤等組成的中國心臟重症鎮靜鎮痛專家委員會就此制定了共識。 其中要點見下:
1. 鎮靜鎮痛治療是心臟術後患者早期重要的治療措施, 可減少手術的應激以及血流動力學相關併發症。
2. 女性較男性疼痛更明顯, 適當鎮靜鎮痛治療可改善預後。
3. 所有心臟重症患者應常規進行疼痛、煩躁、譫妄的評估與監測。
4. 老年人易發生譫妄, 應予以預防與治療。
5. 心臟外科術後可以按照鎮靜流程實施, 低危患者採用半衰期短的藥物更佳,
6. 鎮靜治療給藥時, 應用負荷量時宜減小劑量, 以免導致血流動力學波動。 苯二氮䓬類推薦作為常用的產生鎮靜、抗焦慮和順行性遺忘作用藥物, 血流動力學穩定心臟重症患者推薦應用丙泊酚。
7. 鎮痛推薦使用嗎啡、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與布托啡諾, 瑞芬太尼可縮短呼吸機時間與住院時間, 布托啡諾可減少強阿片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同時對心肌具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8. 鎮靜鎮痛推薦使用右美托咪啶, 降低交感張力, 發揮有益的適當降壓與減慢心率作用, 產生可喚醒的/合作的鎮靜狀態, 無呼吸抑制心臟重症譫妄患者推薦使用。
9. 心臟重症患者鎮靜鎮痛實施過程中, 應密切進行迴圈功能監測, 考慮各種鎮靜鎮痛藥物對心血管系統的影響, 必要時需要根據血流動力學調整液體和縮血管藥物應用。
10. 心臟外科術後很多情況需要延長呼吸機輔助時間, 期間需要鎮靜的支援, 長程鎮靜患者推薦使用半衰期長對迴圈影響小的鎮靜鎮痛藥物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