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泊爾有著一個實行“一妻多夫”制的地區, 你沒有看錯, 就是一妻多夫。 而這個地區就是洪拉山區。
這裡的女人可以同時擁有好幾個丈夫, 並且這些丈夫多數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而在兄弟共妻制度的女人, 被要求對所有的丈夫都要“一視同仁”, 不能偏心。 就比如要為每一個丈夫都生一個孩子。 但是現實生活中, 這些新娘往往只深愛著兄弟當中的唯一一個。 可是, 奈何身邊的輿論不允許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如果新娘只愛一個男人, 則是自私、貪婪的表現, 她應該為之而感到慚愧而悔恨。
在洪拉山區人的家庭觀念裡, 兄弟幾個人是不能夠分家的, 而且一個大家庭中各自還要有各自的分工, 有人耕地, 那就要有人去放牧, 有人去做生意。 不起內訌, 不分家, 這樣才能夠保證大家庭的和睦和富裕。
這種貌似於以女性為中心的婚姻制度, 在世界各地都仍然普遍存在著, 比如斯里蘭卡的中部山區、某些阿拉伯國家和非洲國家的地區仍然實行一妻多夫制度。 我國少數藏族地區也有著一妻多夫家庭的傳統, 具體的形式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極個別的父子共妻。
洪拉山區的尼泊爾人“一妻多夫”制由來
生活在洪拉山區的尼泊爾人, 其祖先就是從亞洲的大平原遷徙至洪拉山谷的藏族。 他們從祖先那裡學會了放牧、貿易和土地耕種。 這些共同構成了洪拉山區的主要經濟體系, 同時也保留了祖先以女性為中心的社會制度。 當時的遊牧部落駐紮下來以後, 因為沒有很好的地理優勢, 很容易受到外敵的侵擾, 所以男女都有著各自的分工, 男的保家衛園, 女的掌管家庭, 過去的母權文化演變至今, 便形成了一妻多夫制。
當地很多女性其實是拒絕的
當然, 當地的很多女性認為一妻多夫一點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