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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狗未盡廣告發佈法律義務被處罰

新華社上海3月9日電9日, 上海市工商局公佈2017年第1號虛假違法廣告公告。 記者獲悉, 作為互聯網付費搜索廣告的發佈者, 未能有效履行法定義務, 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軟體技術分公司(以下簡稱為“百度平臺”)和北京搜狗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搜狗平臺”)被處罰。

據介紹, 作為互聯網付費搜索廣告的發佈者, 百度平臺未能有效履行法定義務, 發佈了未經審查的徐浦中醫醫院、安平醫院、川沙天獅門診部等一批醫療機構廣告, 並且相關搜索關鍵字所指向的是上述醫療機構不具備資質的醫療服務內容。

當事人被依法處罰款2.8萬元, 相關醫療機構亦因違法醫療廣告被依法處罰款共4.6萬元。

而搜狗平臺則是承接某自然人冒用上海海博搬場公司名義發佈“海博搬場”廣告(經查證, 該公司已在廣告發佈的9個月前註銷), 後又將搜索關鍵字和相關廣告內容修改為“大眾搬場”, 構成虛假廣告。 當事人作為互聯網付費搜索廣告的發佈者, 未能有效履行法定義務, 明知、應知廣告虛假仍然發佈, 被依法處罰款1.03萬元。

上海工商部門介紹, 2016年9月1日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首次將推銷商品或服務的付費搜索內容確定為互聯網廣告。 此次曝光的百度和搜狗平臺付費搜索廣告案例, 相關平臺作為廣告發佈者,

均未有效履行廣告審查的法定義務, 致使虛假違法廣告產生。

資料顯示, 互聯網廣告已成為廣告執法的主要內容。 據統計, 2016年上海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廣告案件數和罰沒款分別占總量的63%和54%, 同比分別增長64%和126%。 上海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目前在查的廣告案件中, 互聯網廣告占85%。

上海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應鈞表示, 上海廣告市場秩序總體穩定可控, 但虛假廣告、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廣告等違法行為仍不同程度存在, 部分企業缺少對廣告法律的重視和瞭解, 相關行政處罰記錄可能對企業信用帶來不利影響。 監管部門將繼續對包括自媒體在內的互聯網廣告給予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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