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公辦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 鼓勵民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 ”教育部網站前天發佈消息,
其實在廈門, 早在十幾年前就明文規定“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 但後來由於各種原因, 按規定向市民敞開大門的學校卻屈指可數。
專家認為, 若要讓廈門的學校真正按要求向社會開放, 單靠現有的幾份文件還不足以解決客觀存在的幾大問題。
規定
廈門十幾年前發文要求開放
此次由國家層面發佈的《意見》, 對於廈門教育界來說並不陌生。
早在2002年, 廈門市所有中小學都接到了一份來自市教育局的通知, 全稱是《關於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的實施辦法》, 過了兩年, 市教育局又加印《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工作的通知》。
這兩份檔明確規定:除工讀學校或個別情況特殊、報經主管部門批准的學校外, 中小學校的體育設施都必須向社區開放。 各校不得人為設置障礙。 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的範圍主要是田徑場、籃球場、足球場、乒乓球場等。
與教育部發佈的《意見》相比, 市教育局於十幾年前下發的檔規定得更細緻, 包括明確了開放的具體時間段、需用水用電的室內場館的收費問題等等, 而且還考慮到了工讀學校和個別學校的特殊情況。
據說, 廈門市教育局當年在出臺這兩份檔之前, 做了很長時間的調研, 專門開過好幾次會議, 還把全市的中小學體育老師都召集起來培訓,
現實
大多學校讓市民吃閉門羹
市教育局說, 這兩份檔目前並沒有被廢除, 至今仍然生效。 可是一直以來, 在廈門島內外, 堅持向居民開放學校體育設施的公民辦學校屈指可數。
松柏中學就屬於鳳毛麟角中的一所。 該校在週末、寒暑假和平時傍晚6點後向市民開放。 進校的人員需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證明, 帶著戶口本到社區居委會確認居民身份, 辦理活動卡, 之後憑卡進校。
目前, 還有一小部分學校的游泳館由於運行成本高, 就委託給物業在課餘時間對外有償開放, 包括一中和雙十。
據瞭解, 當年在廈門市教育局內牽頭組織制定“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這一規定的,
實際上, 福建省在廈門出臺規定後, 也做過相關的努力, 包括在四五年前實施過的獎勵每所開放的學校1萬至2萬元的激勵措施, 但後來也都不了了之。
經驗
校門有限制地對熟人開放
對於開放之後的管理, 金尚中學有著自己的經驗。 該校副校長王有光說, 對外開放, 矛盾集中在兩方面。 一是運動人員的安全, 二是校方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金尚中學從2013年開始, 其實已經在“有條件”地對學生家長、包括校友等“熟人”進行開放了。 王副校長說, 校門打開, 不代表誰都可以進來, 要“有條件”, 或是要通過“熟人”擔保介紹才可以進來。 而所謂的熟人, 分為三類:一是固定的家長義工, 金尚中學目前有固定家長義工100多人, 統一給他們分發胸卡, 這些人可以通過胸卡、指紋識別, 或是介紹朋友、鄰居等進入校園使用跑道和露天體育場;二是可通過本校老師介紹進入;三是曾經的校友等。 但前提是, 進來後, 不可進入教學區域。
目前社會人員使用學校體育場館, 一天少則三四十人, 多則上百人。 因為有了“熟人”擔保這道關卡, 校方安全這一塊基本能得到有效管控。 “當然自身安全我們事先說好, 不在校方擔責範圍內。而從目前來看,在設施和場地的愛護上,基本也是無大損壞,如果是自然的損耗,我們也就不計較,還是由校方維護。”王有光副校長說,“對於《意見》印發後,若要求學校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開放的容量和時間段等,將來還是需要學校共同來探討和應對。”
原因
兩大問題阻礙學校開放
在江福生看來,廈門市這些年之所以無法推行“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校外人員在校內鍛煉,若出現運動傷害或發生事故,責任不清;二是有些學校確實不適合開放給社會,比如運動區域和教學或宿舍區域沒有被很好地隔離開來。
當然,還有一些曾經出現過的現象,也導致很多學校“害怕”讓外人進校,比如有社會人員進校鍛煉時把口香糖隨地吐在橡膠跑道上,或把未熄滅的煙頭隨手扔在橡膠跑道上;有人借著進校鍛煉之名,跑到教室裡抽煙睡覺,甚至破壞教室裡的電子教學設備;還有一些孩子會攀上足球架,結果足球架倒下來把人砸傷了。此外,還發生過校內的單雙杠被損壞,導致隔天學生要上課時來不及維修,影響了教學進度的情況。“這些都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怎麼解決?需要更全面周到的考慮。”江福生說。
解決
實施規定需多部門聯動
實際上,針對這種問題,市教育局也曾研討過解決方案。
比如拿出部分的體彩基金撥給學校用於購買團體保險,以及貼補保安的工資,如此一來,校外人員進校鍛煉若發生事故,就可由保險來承擔,同時也能進一步確保保安檢查進校群眾身份的積極性等。比如要求學校要與屬地區社區辦聯繫,加強對參加活動的社區居民的宣傳教育等等。不過,由於這需要多部門聯動,單靠一方的意願,並無法完成。
北京中銀(廈門)律師事務所李忠安主任告訴導報記者,實施意見只是一個原則性的框架規定,一方面還需要各地政府、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因地制宜進行細化,尤其是在設施保障、安全管理、時間統籌、開放物件等方面作出細緻的規定;另一方面也要有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以各種理由拒絕開放的地區和學校追究相關責任,避免實施意見成為一紙空文。
鑒於廈門經驗,教育部此次出臺的《意見》裡的規定被認為“太籠統”。幾位專家的一致看法是:若要讓廈門的學校真正按要求向社會開放,單靠現有的幾份文件還不足以有效解決客觀存在的幾大問題。
聲音
叫好 全民健身資源分享
“該《意見》的印發,很好。至少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加強了全民的健身事業,二是對閒置和存量的資源進行再利用。”民進思明區基層委副主委李加旺說,他也是一位學生家長,理解由此可能帶給校方的安全管理壓力。但他認為,這些問題,可以想辦法解決,比如可以實行身份實名制度,可嘗試讓街道、社區加入對出入校園人員的管理,做到區域內的體育資源由區域內的人享用。
“當然支持這樣的好事。居民需要活動場所,學校作為公共事業場所,像週末、寒暑假,只要合理管理和適當利用,理應適當對外開放。”家住金尚社區的王阿姨期待。
反對 把寧靜還給學校
“社會人員魚龍混雜,學校和孩子們的安全令人憂心,另外衛生清理還有器材損耗,這些費用到時可別讓家長出啊。”陳女士說。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小學校長更是直言不諱,“初衷很好,但學校一邊是加強安保的單位,另一邊卻要向社會開放。不說管理方面,造成的安全和損耗,要由誰來承擔?雖說是利用學校的課餘時間,但其實大多數時候,學校自身也有各種各樣的社團活動。不是課餘或是週末就沒有人了。若真正要執行起來,會把學校推到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管不起來,也做不下去,到時對大家都是一種負擔”。
這位校長呼籲還是“把寧靜還給學校吧!讓我們安安靜靜為學生服務”!
不在校方擔責範圍內。而從目前來看,在設施和場地的愛護上,基本也是無大損壞,如果是自然的損耗,我們也就不計較,還是由校方維護。”王有光副校長說,“對於《意見》印發後,若要求學校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開放的容量和時間段等,將來還是需要學校共同來探討和應對。”原因
兩大問題阻礙學校開放
在江福生看來,廈門市這些年之所以無法推行“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校外人員在校內鍛煉,若出現運動傷害或發生事故,責任不清;二是有些學校確實不適合開放給社會,比如運動區域和教學或宿舍區域沒有被很好地隔離開來。
當然,還有一些曾經出現過的現象,也導致很多學校“害怕”讓外人進校,比如有社會人員進校鍛煉時把口香糖隨地吐在橡膠跑道上,或把未熄滅的煙頭隨手扔在橡膠跑道上;有人借著進校鍛煉之名,跑到教室裡抽煙睡覺,甚至破壞教室裡的電子教學設備;還有一些孩子會攀上足球架,結果足球架倒下來把人砸傷了。此外,還發生過校內的單雙杠被損壞,導致隔天學生要上課時來不及維修,影響了教學進度的情況。“這些都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怎麼解決?需要更全面周到的考慮。”江福生說。
解決
實施規定需多部門聯動
實際上,針對這種問題,市教育局也曾研討過解決方案。
比如拿出部分的體彩基金撥給學校用於購買團體保險,以及貼補保安的工資,如此一來,校外人員進校鍛煉若發生事故,就可由保險來承擔,同時也能進一步確保保安檢查進校群眾身份的積極性等。比如要求學校要與屬地區社區辦聯繫,加強對參加活動的社區居民的宣傳教育等等。不過,由於這需要多部門聯動,單靠一方的意願,並無法完成。
北京中銀(廈門)律師事務所李忠安主任告訴導報記者,實施意見只是一個原則性的框架規定,一方面還需要各地政府、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因地制宜進行細化,尤其是在設施保障、安全管理、時間統籌、開放物件等方面作出細緻的規定;另一方面也要有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以各種理由拒絕開放的地區和學校追究相關責任,避免實施意見成為一紙空文。
鑒於廈門經驗,教育部此次出臺的《意見》裡的規定被認為“太籠統”。幾位專家的一致看法是:若要讓廈門的學校真正按要求向社會開放,單靠現有的幾份文件還不足以有效解決客觀存在的幾大問題。
聲音
叫好 全民健身資源分享
“該《意見》的印發,很好。至少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加強了全民的健身事業,二是對閒置和存量的資源進行再利用。”民進思明區基層委副主委李加旺說,他也是一位學生家長,理解由此可能帶給校方的安全管理壓力。但他認為,這些問題,可以想辦法解決,比如可以實行身份實名制度,可嘗試讓街道、社區加入對出入校園人員的管理,做到區域內的體育資源由區域內的人享用。
“當然支持這樣的好事。居民需要活動場所,學校作為公共事業場所,像週末、寒暑假,只要合理管理和適當利用,理應適當對外開放。”家住金尚社區的王阿姨期待。
反對 把寧靜還給學校
“社會人員魚龍混雜,學校和孩子們的安全令人憂心,另外衛生清理還有器材損耗,這些費用到時可別讓家長出啊。”陳女士說。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小學校長更是直言不諱,“初衷很好,但學校一邊是加強安保的單位,另一邊卻要向社會開放。不說管理方面,造成的安全和損耗,要由誰來承擔?雖說是利用學校的課餘時間,但其實大多數時候,學校自身也有各種各樣的社團活動。不是課餘或是週末就沒有人了。若真正要執行起來,會把學校推到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管不起來,也做不下去,到時對大家都是一種負擔”。
這位校長呼籲還是“把寧靜還給學校吧!讓我們安安靜靜為學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