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用戶端6月2日報導, 記者從南寧海關瞭解, 6月2日淩晨, 南寧海關部署開展“守護者”專項行動, 打擊珍貴動物及其製品走私活動。 一舉打掉了以趙某某、許某某、陸某某、呂某某等人為首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走私犯罪團夥4個, 抓獲犯罪嫌疑人46名, 現場查扣穿山甲26只、巨蜥1只、各類龜約200只、穿山甲鱗片16千克、現金90萬元等以及涉案物證、書證一批。
本文圖均為 央視新聞用戶端 圖
據瞭解, 海關總署緝私局協調第三戰區拱北、汕頭、江門、湛江等海關緝私局警力支持, 地方公安、執勤武警全力配合, 行動共出動警力362名, 分為57個行動小組, 分別在廣西南寧、防城港、東興、梧州, 廣東湛江等地同步開展抓捕, 一舉打掉了以趙某某、許某某、陸某某、呂某某等人為首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走私犯罪團夥4個, 抓獲犯罪嫌疑人46名, 現場查扣穿山甲26只、巨蜥1只、各類龜約200只、穿山甲鱗片16千克、現金90萬元等以及涉案物證、書證一批。
經查, 該行動涉案團夥在越南組織穿山甲等珍貴動物及其製品貨源並將貨物發運至北侖河越方一側,
穿山甲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同時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ETS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 走私穿山甲達到16只及以上即屬於走私珍貴動物罪“情節特別嚴重”, 依照我國《刑法》有關規定, 可被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 並處沒收財產。 巨蜥亦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同時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ETS公約)附錄Ⅱ列明物種。
目前, 該關已成立由本關民警及第三戰區兄弟海關緝私局抽調民警組成的聯合專案組開展案件偵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