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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車亂停亂放沒法治? 漯河交警出動“鎖車神器”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首席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殷廣華 文圖

近段時間, 漯河市公安交管部門正在開展集中整治十大不文明交通行為統一行動,

6月2日下午, 針對機動車不掛牌照、電動轎車無牌照、摩的等亂停亂放的交通違法行為, 漯河市交警支隊秩序管理示範大隊秉承糾違治亂的工作目標, 出具應對措施, 利用“鎖車器”對其進行了綜合治理。

據瞭解, 整治行動中, 民警發現亂停亂放的無牌車輛後,

會用“鎖車器”將其鎖住, 並開具鎖車告知單, 張貼在車輛上。 “違停車輛被鎖後, 駕駛人需持鎖車告知單與交通管理支隊秩序管理大隊聯繫, 對車輛進行解鎖, 並接受交通違法處罰。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秩序管理大隊大隊長高東傑介紹說。

對於交警開展的這項新舉措, 不少市民持贊同態度, “最近市區很多道路在修路, 但經常有一些車輛亂停亂放, 導致交通異常擁堵, 用這樣的辦法讓他們長長記性也好。 ”一位路過的市民說。

記者瞭解到, 此次行動重點整治的交通十大陋習是: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行人橫穿馬路,

翻越護欄;非機動車駛入機動車道;隨意鳴笛, 車窗拋物;機動車占壓盲道、隨意停放;“摩的”“黑出租”非法營運;計程車拒載、不打表、急停猛拐等;公車車容不整, 隨意變道等;渣土車、工程車、黃標車闖禁行、沿街抛灑遺漏等;酒駕、醉駕。

除了啟用“鎖車器”外, 漯河警方還聚焦交通十大陋習, 組織執法隊伍, 對亂停亂放、“僵屍車”、電瓶車等採取及時勸離、貼條處罰、清障拖移等整治手段, 並建立抄告制度, 納入文明創建管理。 對公職人員有十大交通陋習違法行為的, 定期抄告市文明委及其所在單位。 所在單位屬於國家或省、市文明單位的, 每月發現一人次不文明交通行為的, 對所在單位通報批評, 三人次給予黃牌警告, 五人次取消所在單位文明單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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