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詳見公開招聘計畫表)
三、公開招聘計畫
序號 職位名稱 人數 年齡 要求 最低學歷 要求 性別 專業 備註 1 綜合文秘崗位 15 30歲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文史哲大類及相關專業 2 經濟與財務崗位 15 30歲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經濟和管理學大類 3 法律崗位 5 30歲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法學大類 4 工程建設崗位 5 30歲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土建類 具備土建類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造價工程師以上資質的不限制專業。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及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日期, 即2017年3月31 日(含)。 (年齡計算:30歲以下指1986年3月31 日(含)以後出生。 )
2、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國(境)外的本科或以上學歷需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 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年8月前畢業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凡違規報名或未能及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 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
5、本次公開招聘暫不明確具體單位, 待錄用後由天心區按相關程式分配具體單位, 凡不服從分配的, 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式
1、報名
採取網路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用,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