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 達州市森林公安工作暨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部署會召開。 會議強調, 2017年達州市森林公安要以推進森林公安為主的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抓手, 努力推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上新臺階, 為建設生態文明和幸福美麗達州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議解讀了《四川省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傳達了全省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會議精神, 安排部署了全市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和2017年森林公安工作任務。 會議指出, 以森林公安為主的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全省範圍內的一次重大改革,
據瞭解, 按照改革方案部署要求, 2017年3月1日起, 達州市各級森林公安機關依法以本單位名義行使《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涉及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自然保護區濕地及森林公園、防沙治沙血吸蟲病防治及退耕還林等5類74項)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林業主管部門不再行使上述權力, 森林公安機關不得再將行政處罰權委託有關單位行使。
會議要求, 切實抓好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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