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同事關係, 起初就是因為工作接觸的多而親近一些, 慢慢的日久生情就戀愛了, 戀愛後我發現男友特別的大方,
按照我們的工資根本消費不起啊, 後來才知道是男友家比較有錢, 他們父母是當地的一家很不錯的國企的幹部, 每個月賺的錢不少, 要不男友也不會這麼能花錢。
前不久, 男友說我們也戀愛快1年了, 感情不錯就早點結婚吧, 然後要帶我去他家, 我當然同意了, 於是做了一些準備跟著他出發了。
雖然男友的父母是幹部但是他們一點架子都沒有, 見了他們之後他們非常的隨和, 男友的母親在廚房忙活, 因為自己和男友的父親不知道說什麼, 於是就下廚房幫助做晚飯。
我的廚藝還不錯, 那天准公婆是誇了又誇, 就在自己要走的時候, 男友的父母給了我500元紅包讓我收下。
說實話, 這個紅包真心有點少, 我們那的規矩女方第一次去男方家, 如果男方父母滿意女孩子的話至少是給1888元的。
所以我沒有接下, 我有我的心思, 因為我不知道他們認不認可我, 如果認可為什麼給這點錢, 我們都是一個地方的, 應該知道規矩, 如果不認可, 那我就更沒有必要收了,
第二天男友上班時給我一個車鑰匙, 我說什麼意思, 男友說:“ 這是我爸媽給你的, 覺得你是一個好女孩子, 我以前談過一個女友, 我媽給錢就收, 並且在我家就像一副大爺似的, 什麼都不做。 ”
哦, 怪不得, 原來真相在這, 只是准公婆這樣考驗別人好嗎?我當下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