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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訴你的是,勇敢的堅持恨,也值得

最近看到一個節目, 說一個男生被父母拋棄, 找回後表示並不怨恨父母。

評論區裡全是對他寬容大度的表揚, 唯獨有一條評論, 不那麼討喜的說了句“要是我, 我就做不到。 我會恨死他們的, 一輩子也無法原諒。 ”

這評論並不至於驚訝, 讓我詫異的是這條評論的回復區, 所有回復, 無一例外的, 全都是對評論者的冷嘲熱諷, 什麼小心眼, 沒家教, 眼裡只有仇恨, 人生一定很慘吧之類的話。

仔細想想, 寬容和大度固然令人感動, 但就這樣站在一個聖人的立場否決我們擁有恨的權利, 是不是有些矯枉過正了呢?

恨, 厭惡, 甚至只是“不願意”, 這些情緒是低級而不該被認可的嗎?表達這種情緒是羞恥的嗎?

一個同類型的事, 是周立波曾經堂而皇之的在某節目上公然要求被父母傷害過的女兒表達原諒, 即使在女生一再表達拒絕的意思之後, 依舊披著“民意”的盔甲,

舉著“道德”的利劍, 要求她“發自內心的原諒, 是對自己的超脫。 ”

恕我直言, 我覺著他在放屁。

任何人, 注意, 是任何人, 都是十分複雜的, 獨立的個體, 都擁有自由選擇意志的權利。

而一個高級的文明, 也勢必會包容這些負面情緒的存在。 這世界有黑定有白, 有好必有壞, 丟失這些發自內心的, 理所當然的負面情緒後, 人是否還能稱之為人?

受到了傷害, 產生這些負面情緒, 是丟人的嗎?

我想並不吧。 明明已經克制住這些負面情緒, 不去給其他人造成壓力, 就只是在心裡選擇, 不原諒而已, 也要被人指責不懂感恩, 不通道德嗎?

生下來, 被遺棄。 這件事, 是他主動選擇的嗎?這他媽不是吧?養不起還要生, 生下來就扔, 這種對生命完全不負責任的人,

有資格被原諒嗎?我打個大問號。

上帝做過的最錯的決定就是繁衍生育的權利沒有門檻。

我們一輩子能選擇的事太少了。 我們無法選擇怎麼生, 無法決定怎麼死。 唯二能選擇的, 就是如何活, 和怎麼愛。

偉大光正, 全是聖人的世界有, 只不過那裡都是死人。

如果未來我有了孩子, 我會告訴他:

我希望你擁有愛, 也體驗過恨, 你可以大膽追求喜歡的事, 但不可以為別人帶去煩惱, 你不必為你的負面情緒感到羞恥, 但要克制自己不給別人惹麻煩。 你要體憫弱者, 也不用羡慕強者。 你大可以嫉妒, 但不要因為嫉妒做出傷害別人的事。 不要因為自己的所得自傲, 也不為得不到的神傷。

你不要為自己的負面情緒感到羞恥。

即便是反思, 你該反思的也是自己對情緒的掌控能力。

春風得意不張揚, 身處低谷不沮喪。

你大可以做個凡人, 用盡全力過好普通的一生。

勇敢的表達愛值得驕傲嗎?

我最後要告訴你的是, 勇敢的堅持恨, 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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