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安線上-池州日報報導 網遊真是害人不淺, 東至縣一位90後小夥黃某癡迷網路遊戲, 但因為無錢充值及購買遊戲道具, 竟利用自己公司銷售系統操作員的職務便利, 私自截留公司貨款382.2萬元。 還好, 父親心疼兒子, 替他償還了這筆鉅款, 減輕了黃某的一些罪責。 日前, 黃某被東至縣法院一審以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四年。
黃某是某能源公司員工, 負責產品銷售業務。 2015年7月, 黃某被公司委派學習銷售CRM系統, 之後他利用自己是公司銷售系統操作員之便, 將客戶從公司拉走的液化氣回單填寫為銷售未成功,
案發後, 黃某與公司達成和解協議, 黃某用其個人財產折抵退賠公司損失82.2萬元, 餘下的300萬元由其父一次性清償。 公司出具書面諒解書, 請求法院對黃某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並適用緩刑。 法院以黃某截留巨額貨款, 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因他有自首情節, 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及父親積極退賠損失, 對黃某做出了判三緩四的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