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同人小說”第一案近日一審宣判,“天下霸唱”可使用《鬼吹燈》同人要素寫新小說

《鬼吹燈Ⅰ》《鬼吹燈Ⅱ》系列作品的作者是張牧野, 筆名叫“天下霸唱”。 不過10年前, 他一紙協定將該系列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全部轉讓給上海玄霆娛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玄霆公司)。 後來, 張牧野自己創作了《摸金校尉之九幽將軍》(下稱《摸金校尉》)。 這下玄霆公司不幹了:不是說好了由本公司再創作和開發週邊產品嗎?怎麼你自己又寫上了呢?

2015年12月22日, 電影《尋龍訣》熱映之際, 玄霆公司將張牧野等5被告起訴到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指控稱《摸金校尉》一書使用同人要素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5被告對該書的推廣構成虛假宣傳。 那麼, 《摸金校尉》的推廣是否構成虛假宣傳?作為《鬼吹燈》系列作品的作者, 張牧野還能用 “胡八一”、“Shirley楊”等創作小說嗎?日前, 這起國內極受關注的“同人小說”第一案在浦東法院一審宣判。

《摸金校尉》虛假宣傳 4被告被判賠償停止侵權等

這起案件中, 玄霆公司是原告, 張牧野、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新華先鋒出版科技有限公司、群言出版社、上海新華傳媒連鎖有限公司是被告, 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是第三人。

通過綜合考慮《鬼吹燈》系列小說知名度、給原告圖書銷售造成重大影響、被控侵權圖書銷量, 主觀過錯等因素, 法院酌情確定損害賠償金額, 判決先鋒文化公司、先鋒出版科技公司、群言出版社立即停止虛假宣傳,

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90萬元及合理費用12.6萬元, 群言出版社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 同時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天下霸唱成被告 續寫《鬼吹燈》著作權侵權?

在這起案件中, 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玄霆公司起訴張牧野創作《摸金校尉》使用同人元素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要弄清楚他們之間的“恩怨”, 還得從頭講起。

2007年, 張牧野將《鬼吹燈》原著二部八卷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全部轉讓給起點中文所屬的玄霆公司。 憑藉起點中文網的影響力和版權運營, 《鬼吹燈》成為國內著名的盜墓玄幻題材作品。 後來, 張牧野又使用《鬼吹燈》系列作品中的同人元素創作了《摸金校尉》, 由先鋒出版公司授權群言出版社出版發行。

《鬼吹燈》系列續作的相關權利歸屬他人, 這是玄霆公司所不樂見的。

玄霆公司在訴狀中提到, 《摸金校尉》大量使用《鬼吹燈》中的人物名稱、形象、關係、盜墓方法、禁忌等獨創性表達要素, 侵犯了其享有的演繹權, 即原告對權利小說享有的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十四)項改編權及第(十七)項其它權利, 表現為通過改編、續寫或其它形式對原著進行演繹的權利。

玄霆公司又表示, 若人物形象及盜墓規矩、禁忌等要素未能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則要求獲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張牧野確認, 《摸金校尉》一書中的主角還是《鬼吹燈》系列小說中的3位元主人公, 但是分別稱為胡爺、雪梨楊和王胖子。

被控侵權圖書也沿用了《鬼吹燈》系列小說中設定的盜墓規矩及禁忌手法等, 但小說的故事情節、故事內容與《鬼吹燈》系列小說完全不同, 時間線也沒有延續《鬼吹燈》系列小說, 而是一部全新創作的新作品。 原告主張的人物形象、盜墓的規矩和禁忌等並非故事情節, 屬於思想範疇, 不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張牧野認為, 即便《摸金校尉》是《鬼吹燈》系列小說的續寫作品, 根據約定, 原告僅僅限制了張牧野在新作品中使用“鬼吹燈”三個字作為作品名稱或主要章節標題, 並沒有限制張牧野創作類似題材的作品。 況且, 原告從張牧野處只獲得了續寫作品的一般許可, 張牧野仍然保留自己續寫和許可他人續寫作品的權利,

故原告無權向被告主張權利。

張牧野還認為, 其使用自己創作的人物形象、設定、方法再創作, 是行業中作者繼續創作的正常方式, 並不違反商業倫理道德, 所以其行為既不侵犯原告著作權, 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官說法】

作為原著作者, 張牧野有權使用《鬼吹燈》同人要素創作新作品

根據協定, 張牧野將《鬼吹燈Ⅰ》《鬼吹燈Ⅱ》的著作財產權全部轉讓給原告玄霆公司, 並約定:一、原告有權按照己方的安排、市場的需要對該作品進行再創作、開發週邊產品等;二、在協定有效期內及協定履行完畢後, 張牧野不得使用其本名、筆名或其中任何一個以與本作品名相同或相似的創作作品或作為作品中主要章節的標題(原協定內容如此)。

法院認為,首先,從協定內容看,雙方約定的是《鬼吹燈Ⅰ》及《鬼吹燈Ⅱ》著作財產權的轉讓,並未包括兩部作品基於作品人物等相關要素形成的權益。從嚴格的字面解釋看,約定一顯示,該許可只是普通許可,並未就上述權益作出排他性或獨佔性的許可;約定二顯示,並未排除張牧野使用原作品中的人物等相關要素繼續創作作品的權利,只是對其後續創作的作品名稱、章節標題及署名方式作出限制。

其次,玄霆公司主張其權利作品中的人物名稱、形象、關係、盜墓規矩、禁忌等應當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然而,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性表達。

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源自文字作品,其不同於電影作品或美術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後者借助於視覺化手段能夠獲得更為充分的表達,更容易清晰地被人所感知。而文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往往只是作品情節展開的媒介和作者敘述故事的工具,從而難以構成表達本身。只有當人物形象等要素在作品情節展開過程中獲得充分而獨特的描述,並由此成為作品故事內容本身時,才有可能獲得著作權法保護。離開作品情節的人物名稱與關係等要素,因其過於簡單,往往難以作為表達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被控侵權圖書雖然使用了與原告權利作品相同的人物名稱、關係、盜墓規矩等要素,但形成了一個全新的故事內容,與原告作品在情節上並不相同或相似,也無任何延續關係,不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

第三,本案原告所主張的人物形象等要素首先是由作者本人即被告張牧野創作,在沒有約定明確排除張牧野相應權益的情況下,張牧野作為原著的作者,有權使用其在原著小說中的這些要素創作出新的作品,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法院駁回了玄霆公司針對張牧野的訴訟請求。

法官同時指出,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雖然不能作為著作權的客體受到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作者對作品主要人物形象等要素創作付出了較多心血,這些要素相互交織、密切結合,貫穿了《鬼吹燈》系列小說。在讀者群體中這些要素與作品之間已經建立起了較為穩定的聯繫,具備了特定的指代和識別功能,這一功能使其明顯區別於一般著作權保護客體。特別是利用這些要素創作新的作品,完全可以借助其整體形成的市場號召力與吸引力提高新作的聲譽,輕而易舉地吸引到原作的大量粉絲,並由此獲取經濟利益,增強競爭優勢。因此,這時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即使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仍有可能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新作品創作時對原作人物形象等要素的使用應當遵循行業規範,對這一使用行為的法律調整要考慮使用人的身份、使用的目的、原作的性質、使用對原作市場的潛在影響等因素,一方面應充分尊重原作的正當權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創作和評論的自由,從而促進文化傳播,推動文化繁榮。

文/若水

法院認為,首先,從協定內容看,雙方約定的是《鬼吹燈Ⅰ》及《鬼吹燈Ⅱ》著作財產權的轉讓,並未包括兩部作品基於作品人物等相關要素形成的權益。從嚴格的字面解釋看,約定一顯示,該許可只是普通許可,並未就上述權益作出排他性或獨佔性的許可;約定二顯示,並未排除張牧野使用原作品中的人物等相關要素繼續創作作品的權利,只是對其後續創作的作品名稱、章節標題及署名方式作出限制。

其次,玄霆公司主張其權利作品中的人物名稱、形象、關係、盜墓規矩、禁忌等應當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然而,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性表達。

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源自文字作品,其不同於電影作品或美術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後者借助於視覺化手段能夠獲得更為充分的表達,更容易清晰地被人所感知。而文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往往只是作品情節展開的媒介和作者敘述故事的工具,從而難以構成表達本身。只有當人物形象等要素在作品情節展開過程中獲得充分而獨特的描述,並由此成為作品故事內容本身時,才有可能獲得著作權法保護。離開作品情節的人物名稱與關係等要素,因其過於簡單,往往難以作為表達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被控侵權圖書雖然使用了與原告權利作品相同的人物名稱、關係、盜墓規矩等要素,但形成了一個全新的故事內容,與原告作品在情節上並不相同或相似,也無任何延續關係,不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

第三,本案原告所主張的人物形象等要素首先是由作者本人即被告張牧野創作,在沒有約定明確排除張牧野相應權益的情況下,張牧野作為原著的作者,有權使用其在原著小說中的這些要素創作出新的作品,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法院駁回了玄霆公司針對張牧野的訴訟請求。

法官同時指出,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雖然不能作為著作權的客體受到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作者對作品主要人物形象等要素創作付出了較多心血,這些要素相互交織、密切結合,貫穿了《鬼吹燈》系列小說。在讀者群體中這些要素與作品之間已經建立起了較為穩定的聯繫,具備了特定的指代和識別功能,這一功能使其明顯區別於一般著作權保護客體。特別是利用這些要素創作新的作品,完全可以借助其整體形成的市場號召力與吸引力提高新作的聲譽,輕而易舉地吸引到原作的大量粉絲,並由此獲取經濟利益,增強競爭優勢。因此,這時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即使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仍有可能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新作品創作時對原作人物形象等要素的使用應當遵循行業規範,對這一使用行為的法律調整要考慮使用人的身份、使用的目的、原作的性質、使用對原作市場的潛在影響等因素,一方面應充分尊重原作的正當權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創作和評論的自由,從而促進文化傳播,推動文化繁榮。

文/若水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