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輕信朋友幫購車 車款一去不復返

輕信朋友幫購車, 車款一去不復返。 近日, 徐匯警方破獲一起購車詐騙案, 並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1月25日下午, 徐匯公安分局淩雲路派出所接報警稱:有人用偽造的汽車代銷協議前來提車,

目前該男子仍在店中。 民警到場後從汽車銷售經理處瞭解到:下午15時30分, 一邵姓男子拿著一份編號為0000722的合同前來提車, 協定內容是以28萬元購買的一輛豐田普拉多汽車, 並已支付了10萬元定金, 合同上還有公司的印章。 但經理注意到該合同是公司去年的銷售合同樣本, 今年年初已經更換了新的版本, 而這份合同的簽署日期是2017年的1月17日。 再通過電腦詳細比對合同, 發現該編號的協議書確實於16年12月份進行了銷售, 除了合同編號及車型一致外, 銷售價格、客戶簽名等均有出入。 而且此時手上這份合同的印章比目前使用的正規銷售章多出幾個字。 為了防止內部人員偽造合同進行詐騙,
銷售經理立即撥打110報警。

獲悉該警情後, 淩雲路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了偵查工作。 經向4S店相關人員瞭解, 2016年12月, 劉某的確攜一女客戶來到4S店看車, 並稱要購買一輛豐田普拉多。 業務員向他介紹稱本公司剛出售一輛, 他借機要求查看一下合同,

說是回頭需要比對一下價格, 然後便用手機拍照留存了業務員拿來的這份編號0000722協議書。 同時。 警方也根據邵先生的陳述, 將劉某鎖定為犯罪嫌疑人, 並於2月10日晚將其抓獲。

經訊問, 劉某交代了夥同王某進行詐騙的犯罪經過。 原來, 16年11月邵先生打電話來問有沒有認識銷售汽車的朋友。 由於他之前問邵先生拿過6萬元錢, 現在又欠了銀行的錢, 所以就動了歪腦筋, 將錯就錯, 想辦法找了一張賣車的合同範本, 在網上聯繫了一家列印複印店製作假冒的合同。 又聯繫上了以前的獄友王某讓他偽裝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銷售員進行詐騙, 並在事成之後分給他5000元。

根據劉某的線索, 民警立即對王某開展了抓捕, 並對其家屬進行了勸說。 迫於警方的壓力, 2月15日, 王某投案自首。 經搜查, 警方查獲了偽造的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汽車代銷協議書共29份, 以及偽造的銷售章1枚。 目前相關案情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購車人:購車時請務必到正規4S店, 找正式銷售人員辦理購車協議,

不要輕信所謂工作人員個人承諾的“內部價”、“返利價”等優惠活動;要認真核實4S店工作人員提供的帳戶、票據、合同等資訊材料, 並于購車後及時向4S店查詢, 謹防被騙。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