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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租房需繳服務費?這是騙局 勿信!

“為什麼個人申請公租房還需繳納3500元服務費?”6月1日, 市民羅先生致電本報熱線反映。 事情究竟如何?是日, 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近日, 羅先生瞭解到璧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管理分配的璧泉街道兩山景苑、青杠街道塘坊、清明公租房正在接受申請, 同時聽說若要申請成功, 還需繳納3500元的服務費。

是真還是假?記者聯繫到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

“這是個騙局, 只要你符合條件, 都可按照正常流程進行申請, 期間不會產生任何費用。 ”該負責人介紹,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收取任何費用, 且未委託任何仲介機構和個人辦理相關手續。

據瞭解, 目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滿足以下條件:一類保障物件(原廉租房保障物件)必須同時具備璧山區非農業戶口且在璧山實際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於84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於13平方米。 二類保障物件(原公租房保障對象)申請, 需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在本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 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本地住房困難家庭及外來務工無住房人員。

該負責人在此提醒市民, 滿足申請條件的市民, 可向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高新區管委會進行諮詢辦理, 如有借辦理公共租賃住房為由收取任何費用的個人或仲介機構均是不法分子騙取錢財行為,

可向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部門舉報, 也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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