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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發佈

今天上午10:00, 司法部舉行主題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情況”的新聞發佈會。

司法部辦公廳主任兼司法部新聞發言人劉福臣主持,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任謝愚妮出席新聞發佈會, 並回答新聞記者的提問。

司法部辦公廳主任兼司法部新聞發言人劉福臣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任謝愚妮

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

介紹2017年司考新政策

“三不變、兩調整、一試點”

賈麗群說,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 要“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 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 2015年9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 提出將國家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把好法律職業的“入口關”、“考試關”和“培訓關”。

今年5月3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座談會上的講話強調, 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

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都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

這些都為改革完善司法考試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目前, 司法部在做好今年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的同時, 抓緊做好將國家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的各項實施準備工作。

賈麗群介紹, 司法部制定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已經於5月19日與考生見面了, 這是司法考試命題和廣大考生備考的重要依據。 今天新聞發佈會之後將向社會發佈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公告》, 標誌著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試工作正式啟動了。

與去年相比, 今年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及相關政策可以概括為“三不變、兩調整、一試點”。

三不變

一是報名的學歷條件、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不變。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 今年司法考試的報名學歷條件仍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 共20天;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 考生可在規定期間登陸司法部網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現就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准,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佈公告。

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名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圖元×高626圖元)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對上述報名資訊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准考證

列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列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

2017年在數個試點考區採取部分試卷電腦答題方式。黑龍江省大慶市、江蘇省蘇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重慶市北碚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5個考區實行電腦化考試試點,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採取電腦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介面均在電腦顯示幕上顯示,考生應當使用電腦滑鼠或者鍵盤在電腦答題介面上進行作答;試卷四採取筆試方式,考生應當在答題紙上進行作答。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在實施考務安全管理系統的地方,考生應當按照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發佈的公告要求提前到達考場。

在實行電腦化考試試點的地方,考生應當按照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發佈的公告要求參加考試。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於9月18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9月21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於9月21日晚20時至9月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准,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佈公告。

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名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圖元×高626圖元)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對上述報名資訊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准考證

列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列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

2017年在數個試點考區採取部分試卷電腦答題方式。黑龍江省大慶市、江蘇省蘇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重慶市北碚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5個考區實行電腦化考試試點,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採取電腦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介面均在電腦顯示幕上顯示,考生應當使用電腦滑鼠或者鍵盤在電腦答題介面上進行作答;試卷四採取筆試方式,考生應當在答題紙上進行作答。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在實施考務安全管理系統的地方,考生應當按照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發佈的公告要求提前到達考場。

在實行電腦化考試試點的地方,考生應當按照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發佈的公告要求參加考試。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於9月18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9月21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於9月21日晚20時至9月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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