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家了,
只因為我那個名義上的爸爸過來找我了。
那個男人,
我都不想承認他是我爸爸。
他讓我恨了他二十年,
我媽也是因為他早早就去世了。
90年代中期的時候,
我家的生活水準還不錯,
爸爸媽媽都是企業職工,
很多人都羡慕我們家的生活,
早早就用了給固定電話了。
但是這樣的生活,
因為爸爸的出軌而結束了。
我媽在家裡的電話分機聽到了,
我爸和小三的對話,
當場腦溢血,
雖然搶救過來了,
但是卻癱瘓在床。
母親癱瘓後,
父親不僅沒悔改,
而且還做了更過分,
給我留下一點錢後就搬出了家裡面。
剩下我們媽媽相依為命,
之後更加是沒有管我,
我都是在親戚家朋友幫助下才活下來了,
我的媽媽受不住刺激,
抑鬱而終,
我就徹底成了吃百家飯的孤兒了。
所以我特別恨他,
在大學畢業後我就把老家房子賣掉,
直接出去外地找工作。
我只知道他在外面重新組建一個家庭,
還生了個兒子,
之後我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那天,
我加完班回到來,
他坐在我的門外面,
穿的邋邋遢遢,
他說想來看看我,
我問他為什麼知道我的地址,
他說是我三叔告訴他的。
但是我不想理他,
我直接把門關了不理他。
第二天三叔三嫂忽然間來找我,
然後跟我說一下他的近況,
說他的兒子現在很不孝順,
說叫我不要恨他,
更何況他是我的親生父親應該要贍養他。
我當場就回三叔三嬸,
一個人只生你不養你算什麼,
如果是非得要我贍養他的話,
那他能把我媽媽還給我嗎?
現在我給了三叔兩萬塊錢,
叫他轉交給那個男人,
就當還他的那幾年的養育之恩,
然後我就重新搬家了,
這輩子我都不想再跟他有任何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