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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叫我養?年輕的時候你幹嘛去了?你不是還有兒子嗎?找他去!

我搬家了, 只因為我那個名義上的爸爸過來找我了。

那個男人, 我都不想承認他是我爸爸。 他讓我恨了他二十年, 我媽也是因為他早早就去世了。

90年代中期的時候, 我家的生活水準還不錯, 爸爸媽媽都是企業職工, 很多人都羡慕我們家的生活, 早早就用了給固定電話了。 但是這樣的生活, 因為爸爸的出軌而結束了。 我媽在家裡的電話分機聽到了, 我爸和小三的對話, 當場腦溢血, 雖然搶救過來了, 但是卻癱瘓在床。 母親癱瘓後, 父親不僅沒悔改, 而且還做了更過分, 給我留下一點錢後就搬出了家裡面。 剩下我們媽媽相依為命, 之後更加是沒有管我, 我都是在親戚家朋友幫助下才活下來了, 我的媽媽受不住刺激, 抑鬱而終, 我就徹底成了吃百家飯的孤兒了。

所以我特別恨他, 在大學畢業後我就把老家房子賣掉, 直接出去外地找工作。 我只知道他在外面重新組建一個家庭, 還生了個兒子, 之後我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那天, 我加完班回到來, 他坐在我的門外面, 穿的邋邋遢遢, 他說想來看看我, 我問他為什麼知道我的地址, 他說是我三叔告訴他的。

但是我不想理他, 我直接把門關了不理他。 第二天三叔三嫂忽然間來找我,

然後跟我說一下他的近況, 說他的兒子現在很不孝順, 說叫我不要恨他, 更何況他是我的親生父親應該要贍養他。 我當場就回三叔三嬸, 一個人只生你不養你算什麼, 如果是非得要我贍養他的話, 那他能把我媽媽還給我嗎?

現在我給了三叔兩萬塊錢, 叫他轉交給那個男人, 就當還他的那幾年的養育之恩, 然後我就重新搬家了, 這輩子我都不想再跟他有任何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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