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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智賢與老公買菜,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夫妻共同財產, 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 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 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 除約定的外, 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全智賢與老公買菜

根據楚秀網, 近日, 全智賢與老公買菜, 照片中以一身貴婦打扮的全智賢正專心挑選美食, 丈夫則在旁默默注視, 展現平凡夫婦日常生活的溫馨。 已為人母的35歲韓國女神全智賢與李敏鎬合演的韓劇《藍海傳說》播完後。

全智賢馬上回歸人妻身份, 並爭取時間陪伴家人,

近日便有線民在韓國的超市捕獲全智賢與丈夫一起購物。 據悉, 全智賢老公崔俊赫身高一米八, 外表不輸男藝人。

全智賢於婚前居住位於三成洞的住宅市值4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339萬元), 而婚後與丈夫一同居住位於大峙洞的高級別墅市值亦達3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047萬元)。

夫妻共同財產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 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 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定不成時, 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 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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