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 組織作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別說作為大學生的你有沒有實力替考, 不管有沒有實力, 可都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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