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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駁回松下電器訴訟請求 賽特新材贏得專利侵權糾紛案的勝利

2014年1月14日,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松下電器”)以福建賽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特新材”)為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認為賽特新材生產的“真空絕熱板”為侵犯其專利號為00819446.7、發明名稱為“隔熱箱及其所用的隔熱材料”的侵權產品。

松下電器隨即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的申請。 2014年9月15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 准許松下電器撤回起訴。

2014年10月31日, 松下電器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請求撤銷專利複審委的無效宣告審查決定,

確認其發明專利權利要求17-25全部有效。 賽特新材作為第三人參加應訴。 2016年3月18日,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決, 駁回松下電器的訴訟請求。

2016年4月15日, 松下電器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請求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 撤銷專利複審委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 賽特新材作為第三人參加應訴。 2017年5月8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行終2904號行政判決, 駁回松下電器上訴, 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本案歷時三年四個月, 最終以賽特新材的勝利宣告結束。 在此期間, 賽特新材承受住巨大壓力, 通過不懈的努力和切實的工作, 捍衛了自身的權利, 維護了中國企業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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