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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通報5起典型違紀違規案件

6月5日,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召開警示教育會, 通報了5起發生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典型違紀違規案件。

1.環境保護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原巡視員王贛江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案。

2010年至2016年, 王贛江嚴重違反政治紀律, 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接受環保企業安排的旅遊等活動;違反廉潔紀律, 違規收受禮金8.8萬元;利用職務便利或職務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 收受錢款150.4萬元, 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交通銀行企業文化部(黨委宣傳部)綜合管理部原高級經理(正處級)宋峰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案。 2004年8月至2014年7月, 宋峰違反政治紀律, 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 掩蓋事實, 對抗組織調查;違反組織紀律, 對名下持有的9套住房, 只上報了2套, 對股票持有情況、親屬經商辦企業情況上報不實;違反廉潔紀律,

接受廣告供應商安排免費赴國內外旅遊,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 為多家廣告公司在承攬、續簽交通銀行廣告業務等方面謀取競爭優勢, 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現金446萬元, 利用相關人員的股票帳戶收受近246萬元, 合計近692萬元。 宋峰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判處宋峰有期徒刑六年, 並處罰金30萬元。

3.財政部條法司綜合處原處長王進傑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案。 2011年至2016年, 王進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 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 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 為他人辦事收受錢款3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獲取國家財政資金補助提供幫助,

收受錢款20萬餘元, 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中國國土資源報社中地世紀文化傳媒中心主任, 兼北京中地數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徐金廣, 中國國土資源報社中地世紀文化傳媒中心主管會計邊洪娟違反廉潔紀律、組織紀律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 徐金廣違反廉潔紀律, 違規兼職取酬7.2萬元;2016年3月在未上繳違規所得的情況下, 指使邊洪娟出具虛假退款證明, 且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 徐金廣、邊洪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

5.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

蔡國楓, 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下稱中展集團)公司原總裁、黨委書記。 鄭世鈞, 中展集團副總裁、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徐強, 中展集團黨委委員、財務總監。 2010年至2015年, 蔡國楓在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同時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用公款宴請他人;同意購買高檔酒水, 且在中央八項規定頒佈後持續使用;同意購買超標準公務用車供徐強使用。 蔡國楓、徐強因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 鄭世鈞因對蔡國楓違規用車問題未提出糾正, 對中展集團為徐強購買配備超標準車輛問題未予制止糾正,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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