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重慶90後妹兒堅持未婚生子成為單親媽媽 自陳“三宗罪”

“都怪我的衝動, 害得孩子天天跟著我吃苦。 ”昨日上午, 記者與25歲的羅芸(化名)見面的近3個小時裡, 她不停重複著這句話。 一年多前, 羅芸堅持非婚生下兒子, 隨著兒子長大, 她感覺被自己犯下的“三宗罪”日夜折磨……

(羅芸看著手機上兒子與自己的合影, 內心充滿了愧疚)

第一宗罪:失親情 父母至今慪氣不理她

昨日上午10點過, 記者在南坪協信星光一家飲品店與羅芸見面, 她身材苗條, 模樣清秀, 但頭髮有些淩亂。 羅芸翻出手機照片告訴記者, 她的兒子“萌萌”今年1歲3個月, 和她、羅芸奶奶住在南坪響水路一套兩居室的房裡。

羅芸從我市一所職中畢業後, 就進入大石壩一家科技公司從事前臺接待工作。 2014年8月, 她認識了從事器械銷售工作的何先生, 兩人戀愛後很快同居。 2015年3月, 羅芸驚喜地發現自己懷孕, 何先生知道後卻讓她做人流手術, 羅芸為此和何先生多次大吵直至何提出分手。

不久後, 何先生為了避開羅芸, 申請調崗去了外地。

羅芸在閨蜜家住到孕期4個月後, 才回家將此事告知父母, 父母勃然大怒, 要陪羅芸去做人流手術, 但羅芸堅決不同意:“我作為母親, 怎能殺死自己的孩子?”對於羅芸的堅持, 父母反復遊說無果。 2015年12月, 羅芸生產時, 只有羅芸81歲的奶奶和姑媽守在產房外。

“春節我抱著孩子, 鼓起勇氣和奶奶一起回了家, 但父母對著我和孩子就像對著空氣一樣, 他們的態度讓我很難過。 ”羅芸說到這裡哭了。

第二宗罪:丟工作

做網店小二靠奶奶補貼

除了家庭, 羅芸在工作上同樣不順。 羅芸非婚懷孕後, 隨著肚子變大, 在公司裡傳出各種風言風語, 且按規定, 未婚懷孕的羅芸無法享受正常的產婦福利。

最終, 經過協商, 公司結清了羅芸工資, 並給了她一筆補貼, 懷孕5個多月的羅芸, 辦理辭職離開了公司。

生產期間, 羅芸花掉了所有積蓄。 產後, 羅芸自知無錢請月嫂, 又不可能將孩子交給年邁的奶奶看護, 只得在家中帶娃。 直到2016年8月, 她找到一個網店小二的工作, 每個月才有了近3000元的收入, “但每個月還是要靠奶奶補貼我, 這一年多, 我花了奶奶好多錢。 ”羅芸說, 每天帶孩子的辛苦, 以及對未來的焦慮, 讓她長期失眠, 頭髮也大把大把地掉。

羅芸指著自己的舊牛仔褲說, 這一年多, 她沒給自己買過一件新衣服, 但是面對奶粉錢、嬰兒服裝錢、醫療費等各種開銷, 錢仍然不夠用, 對孩子的未來, 她更是擔心。

第三宗罪:無愛情

為孩子找爸爸也失敗

羅芸說, “萌萌”出生以來, 她多次與何先生聯繫, 但何先生不肯理她, 有條短信她至今保存——“你既然自己執意要生, 那你就自己負責。 ”

為了給“萌萌”一個完整的家庭, 羅芸也嘗試開始新的愛情。 但每次接觸的男士, 一旦知道她是一個“未婚媽媽”,就變得冷淡疏離, “我現在還是在相親, 一接觸就告訴對方我的情況, 免得互相浪費感情。 ”

“兒子現在會喊人了, 但是卻不敢教他說‘爸爸’兩個字。 ”羅芸說, 她最大的願望就是, 在孩子懂事以前, 讓他也有爸爸的呵護。

“我原本以為, 讓孩子順利來到這個世界, 才是對他的生命負責, 但兒子出生後, 作為媽媽, 我卻不能給兒子創造好的生活條件, 也不敢為兒子規劃未來,

我覺得自己特別失敗, 像個‘罪人’, 特別對不起兒子。 ”說到此, 羅芸眼圈又紅了。

羅母:當初女兒太任性 傷透了父母心

昨日, 記者以社區調解員身份致電羅芸父母, 他們家住巴南魚洞, 夫妻經營一家小副食店。 羅芸母親在電話裡說, 當初她想盡了辦法勸說女兒拿掉孩子, 但女兒竟吼出:“你們敢動我孩子, 我和你們斷絕關係!”羅母說, 正是被女兒這句話傷透了心, “我們都不想再管她。 ”

記者又以羅芸朋友的身份, 通過電話聯繫上何先生, 剛提到“萌萌”,何先生就以“在忙”為由, 掛掉了電話。

羅芸的奶奶有些耳背, 她在電話中吃力地告訴記者, 不管如何, 她都會支援羅芸, 也會在有生之年撮合羅芸和其父母的關係, “娃兒是無辜的, 肯定要對娃兒負責。 ”

專家: 盡力化解矛盾 為了孩子努力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張明強律師說,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及生母,應依法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負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履行撫養義務,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羅芸有權依法要求何先生對兒子履行撫養義務。

重慶心理學會會員陳志林說,非婚生子對於“未婚媽媽”這個群體來說,做出這樣的選擇,往往都充滿無奈和心酸。但正如羅芸的感慨,要撫養好一個孩子,需要穩定的家庭環境做基礎,父母的監護、陪伴作後盾,羅芸的困難很典型,可以給其他有此想法的年輕人以思考:我有沒有能力面對這些壓力並給孩子創造好的生活條件?

而對於羅芸,陳志林建議她首先努力化解與父母的矛盾,其次用法律為武器要求何先生行使撫養義務,“用自己的行動,最大化地為孩子努力,這才是最應該做的。”

首席記者 王薇 實習生 楊礞羽 攝影報導

專家: 盡力化解矛盾 為了孩子努力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張明強律師說,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及生母,應依法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負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履行撫養義務,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羅芸有權依法要求何先生對兒子履行撫養義務。

重慶心理學會會員陳志林說,非婚生子對於“未婚媽媽”這個群體來說,做出這樣的選擇,往往都充滿無奈和心酸。但正如羅芸的感慨,要撫養好一個孩子,需要穩定的家庭環境做基礎,父母的監護、陪伴作後盾,羅芸的困難很典型,可以給其他有此想法的年輕人以思考:我有沒有能力面對這些壓力並給孩子創造好的生活條件?

而對於羅芸,陳志林建議她首先努力化解與父母的矛盾,其次用法律為武器要求何先生行使撫養義務,“用自己的行動,最大化地為孩子努力,這才是最應該做的。”

首席記者 王薇 實習生 楊礞羽 攝影報導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