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6月7日訊 花1.98萬元買了台“雲+”智慧眼鏡, 商家承諾無效可以全額退款, 可真要兌現承諾, 卻百般推脫。 近日, 曹女士向新北消協河海分會投訴。
2016年3月12日, 曹女士在新北區一智慧眼鏡店, 花1.98萬元為孩子買了一台“雲+”智慧眼鏡。 購買時店方承諾, 6個月內視力未恢復到1.0可以全額退款。 可6個月過去, 孩子的視力沒有好轉。 此外, 當初購買眼鏡時, 商家只給了一張收據, 承諾3個月後憑收據可以換取正式的發票及承諾協議, 也遲遲沒有等到。 曹女士想要退貨, 可商家不斷遊說, 稱使用時間太短, 效果不明顯, 讓孩子再試一段時間。
曹女士認為, 自己只與商家發生了交易, 並未與總公司發生直接交易, 應該是商家負責退貨退款。 今年5月18日, 曹女士再次找到商家, 要求商家退款或者寫份承諾書, 承諾退款的明確時間。 承諾書商家願意寫, 卻始終給不出確切的退款時間, 忍無可忍之下, 曹女士來到消協投訴。
消協工作人員認為, 消法規定,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 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
經調解, 商家最終承諾在9月10日前退款, 曹女士表示滿意。
(莊奕 肖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