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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開始申報

記者從臨沂市人社部門獲悉, 為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多形式、多管道就業, 根據相關檔精神, 市直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開始申報。 今年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分三次受理, 其中第一次受理時間為6月6日至7月15日。

據介紹, 本次補貼受理範圍為, 市屬企業大齡失業人員(“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員、低保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等就業困難人員,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從事靈活就業, 且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的, 給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補貼。

申報按“先繳後補、分級負責”的原則,

申請人員必須是臨沂市戶籍且同時符合申請者須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並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申請者屬於非全日制、季節性、臨時性等靈活形式的就業(不包含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及在企業擔任股東、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人員), 並逐級經居住地社區人社服務站、街道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審查確認屬實的;申請者在市社保處參保, 並繳納了2017年度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的;未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或已享受社保補貼但享受社保補貼不滿3年的(初次享受補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

據悉, 申請人需持個人書面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區人社服務站辦理社保補貼申請登記手續,

並填寫《臨沂市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表》。 隨後由社區初審、人社部門複查、社會公示、撥付到戶。

其中, 大齡就業困難人員應提供《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影本;身份證、建設銀行儲蓄卡及影本;代理手冊原件及影本(複印姓名頁及所有繳費記錄頁);靈活就業證明;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原始繳費單據;《臨沂市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表》等材料。

另據悉, 今年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分三次受理, 第一次受理時間:6月6日至7月15日;第二次受理時間:8月1至8月31日;第三次受理時間:10月8日至11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地點, 北城新區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西大廳人社局公共就業服務視窗。

沂蒙晚報記者 唐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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