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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鹽以“標準化”戰略推進農村改革

從浙江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官網獲悉, 近年來, 海鹽縣在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全國新型城鎮化改革、全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等綜合性改革試點中, 創新引入“標準化”戰略, 構建生產、生活、生態標準體系, 充分發揮標準的規範引領作用, 不斷推進標 准化與現代農業、生態文明和公共服務的融合發展, 形成完整的“三農”發展標準體系, 涵蓋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共686項, 有效推動農村改革規範、有序、可持續開展, 標準化工作獲時任省長車俊的批示肯定。

提煉改革成果, 構建科學標準體系

精准施策凝聚合力。

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組成的標準化工作網路, 下設標準化綜合協調、公共服務提供與運行、現代農業產業支撐與服務、村容環境治理與維護等4個工作小組, 分層分類開展相關領域標準化工作, 形成了統一管理、分工負責、上下聯動、多方參與的標準化工作格局。 注重典型帶動發揮示範效應, 以土地流轉、家庭農場、農村環衛保潔、水環境綜合治理等走在全省前列的創新舉措打造先進樣板, 以實際建設成效促進標準化共識的形成。 依託專業團隊加大智力支持, 建立農村綜合改革標準化專家智庫, 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為技術支援, 共計召開標準審評會21場,
邀請專家138人次, 確保各項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與前瞻性。

因地制宜完善體系。 以被列入全國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縣、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新型城鎮化試點、美麗鄉村標準化試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和全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試點等國級家、省級農村改革試點為契機, 研製改革的全流程標準化。 根據農村改革發展長遠需求, 提煉出26項重點標準, 其中11項為全國首次發佈, 參與起草國家標準3項, 申報省級標準3項, 發佈市級標準2項。 進一步理清各層級及各部門的權力責任, 歸整國家、行業、地方標準686項、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155條, 按照“產業優化、生活優雅、生態優美”的目標要求,

搭建農村生產、生活、生態標準體系, 涵蓋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生態90%以上的事項。

健全機制保障實施。 建立“部門+鎮(街道)+村(社區)+家庭農場+農民”的全方位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 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給予充分保障。 完善各級標準運作情況考核機制, 通過應用情況檢查、“群眾滿意度”調查、標準化社會效益評估, 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查漏補缺, 不斷提升標準實施的有效性, 規範各項改革工作的實施程式與績效評價, 形成系統合力, 切實提升改革的質效。 截至2016年底, 已實現標準實施覆蓋縣內全域行政村, 農業標準化生產程度達65.16%, 市級美麗鄉鎮創建率達88.9%, 農民滿意度90%以上, 國家農村綜合改革標準化試點高分通過國家驗收。

探索發展路徑, 樹立改革典型示範

打造就地城鎮化“海鹽模式”。 制定出臺全國首項《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 提煉出5大方面36項特徵指標, 不斷深化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 特別圍繞“人的城鎮化”, 以縣域為單位針對不同人群設計提供進城和留村兩條市民化途徑, 大力推進就地城鎮化, 推動實現農民的就地就業、就地轉移和就地保障。 同時, 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 在基本實現“三權到人(戶)”的基礎上, 積極推進“權隨人(戶)走”, 制定《集體資產產權交易管理規範》, 健全完善農村產權交易行為。 截至目前, 已累計進行農村產權交易1246宗, 交易額達1.53億元。 目前, 該縣城鎮化率保持在55%以上;2016年城鄉居民收入比1.69:1,

遠低於全省2.07:1的平均水準。

提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海鹽經驗”。 依託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試點, 起草全國首項《縣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評價指標體系》, 對交通、教育、文化、衛生、社會保障、就業等6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務提出建設標準與運行規範, 著力解決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均、享受不均的問題, 最終實現城鄉“同待遇”。 在交通上, 實施公交延伸工程達成“村村通公交”, 公共交通站點服務半徑500米全覆蓋, 公共交通分擔率達20%。 在教育上, 實施城鄉佈局調整、教育裝備建設、各類基礎教育“同步推進”, 成為通過全國首批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均衡縣認定。 在公共衛生上, 建立區域醫療聯合體, 縣級公立醫院對口支援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對口支援覆蓋率達100%。

凝煉綠色發展“海鹽特色”。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理念為統領,堅持生態立縣、綠色發展,成功創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並通過國家生態縣創建考核驗收,建成國家級生態鎮8個,榮獲2015年度中國最佳綠色發展縣。在此基礎上,通過對多年綠色發展成效的評價和問題診斷,發佈全國首項綠色發展地方標準《DB330424/T 48-2016縣域綠色發展評價指標》,設置綠色生產、綠色生活、綠色生態3個一級指標,下設23個具體指標,將綠色發展工作實踐經驗深度凝練成“樣本”。同時,借鑒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歐洲城市發展經驗,不斷豐富標準化戰略內涵,成為全國首批四對中歐城鎮化合作示範區之一。並將進一步研究起草《綠色城市評價指標》國家標準,推動全國綠色城市的建設與發展。

引領全面轉型,全力推進“三農三優”

推動農業優質發展。充分發揮土地要素在農業生產中的基礎作用,在全國率先發佈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規範》等5項標準,建立土地流轉規範機制,實行風險保障金管理,搭建縣、鎮(街道)、村三級土地流轉網路,全縣已流轉土地20.17萬畝,土地規模化率達75.9%。抓好新型農業主體的多元發展,在全國率先發佈《家庭農場建設與示範性家庭農場評定規範》等標準,優化農業經營體系,開展適度規模經營,創新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產業優質發展。目前,全縣已建立新型農業主體877個,其中家庭農場535家;區域特色農業主導產品不斷做精做強,建成全省最大的紅地球葡萄基地、華東地區最大的設施蘆薈種植基地。

提升農民優雅生活。不斷提升農村文化服務層級和標準化管理,圍繞“文化地標,精神家園”的功能定位,在全省率先實現農村文化禮堂標準化建設全覆蓋。以《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規範》全力優化農村辦事模式,村村配備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標準醫務室、健身場所等設施,“一站式”大廳覆蓋率達100%,並逐步建立起社區公共服務、市場服務和志願互助服務相結合的“三位一體”社區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全國首發實施《村級組織建設規範》,加強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範化建設,打造“陽光村務”,保障村民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村級基層組織標準化運行率達85%以上。有效提升農村社會保障水準,通過村(社區)就業公共服務平臺的標準化運行,實現充分就業村創建率100%,城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參保率均達100%。

營造農村優美生態。發佈實施《農村村莊規劃與佈局》標準,構建“1+9+X”的空間佈局,即1個現代化的濱海宜居縣城、9個功能齊全的新市鎮、69個優美的城鄉一體新社區和若干個江南水鄉特色明顯的自然村保留點。以《海鹽縣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意見(2016—2020)》為指引,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生態環境美麗建設、美麗改造,計畫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建成10個以上美麗鄉村升級版示範村。抓好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率先實行集鎮、村莊、河道、道路“四位一體”農村環衛標準化管理模式,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100%。同時,實施五水共治標準化推進,目前已全面消滅劣Ⅴ類斷面水質,南北湖為Ⅱ類水斷面,今年一季度村級Ⅲ類和Ⅳ類水占比88.57%。

對口支援覆蓋率達100%。

凝煉綠色發展“海鹽特色”。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理念為統領,堅持生態立縣、綠色發展,成功創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並通過國家生態縣創建考核驗收,建成國家級生態鎮8個,榮獲2015年度中國最佳綠色發展縣。在此基礎上,通過對多年綠色發展成效的評價和問題診斷,發佈全國首項綠色發展地方標準《DB330424/T 48-2016縣域綠色發展評價指標》,設置綠色生產、綠色生活、綠色生態3個一級指標,下設23個具體指標,將綠色發展工作實踐經驗深度凝練成“樣本”。同時,借鑒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歐洲城市發展經驗,不斷豐富標準化戰略內涵,成為全國首批四對中歐城鎮化合作示範區之一。並將進一步研究起草《綠色城市評價指標》國家標準,推動全國綠色城市的建設與發展。

引領全面轉型,全力推進“三農三優”

推動農業優質發展。充分發揮土地要素在農業生產中的基礎作用,在全國率先發佈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規範》等5項標準,建立土地流轉規範機制,實行風險保障金管理,搭建縣、鎮(街道)、村三級土地流轉網路,全縣已流轉土地20.17萬畝,土地規模化率達75.9%。抓好新型農業主體的多元發展,在全國率先發佈《家庭農場建設與示範性家庭農場評定規範》等標準,優化農業經營體系,開展適度規模經營,創新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產業優質發展。目前,全縣已建立新型農業主體877個,其中家庭農場535家;區域特色農業主導產品不斷做精做強,建成全省最大的紅地球葡萄基地、華東地區最大的設施蘆薈種植基地。

提升農民優雅生活。不斷提升農村文化服務層級和標準化管理,圍繞“文化地標,精神家園”的功能定位,在全省率先實現農村文化禮堂標準化建設全覆蓋。以《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規範》全力優化農村辦事模式,村村配備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標準醫務室、健身場所等設施,“一站式”大廳覆蓋率達100%,並逐步建立起社區公共服務、市場服務和志願互助服務相結合的“三位一體”社區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全國首發實施《村級組織建設規範》,加強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範化建設,打造“陽光村務”,保障村民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村級基層組織標準化運行率達85%以上。有效提升農村社會保障水準,通過村(社區)就業公共服務平臺的標準化運行,實現充分就業村創建率100%,城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參保率均達100%。

營造農村優美生態。發佈實施《農村村莊規劃與佈局》標準,構建“1+9+X”的空間佈局,即1個現代化的濱海宜居縣城、9個功能齊全的新市鎮、69個優美的城鄉一體新社區和若干個江南水鄉特色明顯的自然村保留點。以《海鹽縣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意見(2016—2020)》為指引,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生態環境美麗建設、美麗改造,計畫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建成10個以上美麗鄉村升級版示範村。抓好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率先實行集鎮、村莊、河道、道路“四位一體”農村環衛標準化管理模式,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100%。同時,實施五水共治標準化推進,目前已全面消滅劣Ⅴ類斷面水質,南北湖為Ⅱ類水斷面,今年一季度村級Ⅲ類和Ⅳ類水占比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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