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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網購猴子當寵物 花了一萬多猴子沒看到卻被當“猴”耍

華龍網3月20日12時訊日前, 家住重慶渝北兩路的董女士想從網上購買只猴子當寵物, 豈料與賣方交易過程中, 對方以定金、檢疫費、疫苗費、保險金等為由先後讓董女士轉了1萬餘元後仍找理由要求轉款。 意識到可能被騙的董女士向渝北區公安分局兩路派出所報了警。

讓董女士沒想到的是, 對方在收到轉帳後將轉帳資訊刪除, 並把轉帳資訊刪除後的聊天記錄截圖發給董女士, 聲稱沒有收到董女士的4000元保險金, 要求董女士重新轉4000元過去。

這時, 董女士這才意識到對方是騙子, 並報了警。

目前, 渝北區公安分局兩路派出所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過程中。

渝北警方提醒市民, 個人私自飼養猴子作寵物需要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以及相關手續, 才可以飼養國家二級保護以下的猴子種類, 像這種私自買賣國家保護動物的行為已屬違法。 需要提醒的是, 猴子是一種情緒波動很大的動物, 如果籠養, 就失去了寵物的意義;如果牽著養, 則需要很好的馴猴技巧, 否則容易發生逃跑和傷人等情況。 所以目前把猴子作為寵物飼養的人尚不多, 請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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