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進退兩難”的選擇
自貢市民吳淑琴、生鮮果蔬必須要出具有效價值的證明;還要看客戶的(快件)值不值那麼多錢, 不值不會收,
雖然公司有規定, 快遞員接收快遞時, 要主動向客戶提出“貴重物品保價”, 保價時要看物品的購買發票等, 但在實際操作中, 許多快遞員並不會主動提, 即使客戶主動要求保價, 快遞員也只是現場驗視物品是否完好, 不會要求客戶現場提供證明物品價值的發票。 “當客戶保價時, 都是客戶自己填寫金額, 但我們會提醒客戶要如實填寫, 然後驗視快遞物品, 不會現場看他們的發票, 除非保價金額高達十萬元甚至幾十萬元, 而我們又不能進行估算的, 就要向上級彙報了。 ”綿陽快遞員閔先生說。
賠償, 錢該由誰掏?
在綿陽做快遞十餘年, 石順勇遇到了一次官司。 他介紹, 當時一名月結客戶郵寄一個模型到成都, 沒有保價, 快遞費14元。 但是, 快遞員的電瓶車和貨物一起被盜了。 在協調過程中, 客戶稱模型市場價值13000餘元, 要求原價賠償。
“我跟他進行協調, 稱模型是他們公司生產的, 原價只有6000多元, 而且他並沒有保價, 按照快遞行業相關法律規定, 只賠償運費的3~5倍。 但我考慮到是長期合作關係, 丟失的模型也確實值幾千元, 所以願意賠償3000元, 但對方不同意。 一審判決賠償70元,
“其實, 公司總部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保險, 如果保價快遞出現意外, 保險公司會賠付80%左右。 剩餘的20%左右, 總公司下屬有特殊事務部, 設置有類似的風險基金, 如果核實了保價物品的申明價值, 客戶就會得到足額的賠償。 ”石順勇說, 也就是說, 保價費其實是部分用於購買保險的。
綿陽另一家快遞公司的一位負責人稱, 總公司規定保價費收取3%, 但他在綿陽執行的是1%, 而且保價快遞在1000元以內的, 都是他自己賠償。
“收取保價費, 總公司會給我們‘返點’。 我之所以執行1%, 相當於是把返點優惠給了客戶, 希望能有更多的客戶對快遞物品進行保價,
監管, 適用什麼法?
自貢市郵政管理局行業管理科負責人費恒悅介紹, 目前郵政行業管理科只能認定快遞公司在投遞服務過程中有無過錯, 至於過錯多少、承擔責任多少, 則需要雙方通過協商、協力廠商專業機構介入評估鑒定,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最終認定。
對於快遞賠償的監管, 石順勇稱, 這裡面其實也有一些困惑——快遞物品損毀或者丟失, 到底該適用郵政法還是合同法呢?
石順勇稱, 有些人認為, 快遞保不保價並沒有區別, 因為消費者在填寫快遞面單並支付快遞費後, 相當於是跟快遞公司簽訂了運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