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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陽:男子因過失引燃燒傷他人樹苗被警告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3月17日上午10時30分, 汾陽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接110指令稱:轄區一加氣站對面田裡著火了。 接警後, 該所民警立即到達現場, 對案件展開調查。

經查:當日上午, 郎某生在加氣站對面農田內焚燒玉米棒的過程中不慎將荒草引燃, 火苗竄入他人種植的柳樹地內將柳樹根引燃後把柳樹苗燒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 派出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郎某生處以警告處罰。

(汾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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