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老公認識的第五個年頭裡, 公司上了正軌, 我們打算要一個孩子。 因為我年紀比較大了, 懷孕的機會比較小, 醫生讓我好好調養身子先。
這幾個月裡老公總是以加班為由經常不回家睡, 我想著他壓力大也沒多管。 秘書給我打電話說張總和一個會計走得近, 讓我多注意。 那會我才懷疑他不回家的原因。 我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就一起加班人家小女生剛進公司多照顧她。
我把這疑心藏在心裡, 想著等孩子有了或許他就會回來了。 男人嘛, 在外頭誘惑多總要理解理解。 三個月後我懷孕了, 告訴老公時候已經8周了, 老公很開心, 對我很照顧。 但是, 有一天我陪閨蜜逛街時候看到了, 老公和會計還有一個孩子一起逛街吃飯。 我這回懵逼了,
秘書告訴我, 老公不僅在外頭有家, 而且把小三帶進公司, 很多檔資金也差點被轉走。 幸好發現的及時, 不然公司就落到他手裡。
我一直以為我一心一意為我和他的將來打拼, 原來是在給他造機會出去養家。 絕望的我摸著肚子只能對孩子說“對不起”, 因為我不想不對孩子負責。
過了幾天, 我讓他去民政局簽離婚, 他居然和我談條件, 說要給他100萬, 不然就不離。 我真的覺得我不讓他賠我損失已經很盡人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