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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籌碼兌換賭場百萬元 詐騙集團首腦判監七年多

(此文為新加坡新聞)

法官下判時說, 被告使用的假籌碼, 就連賭場管制局專家也無法一眼看出, 必須使用特別儀器。

跨國假籌碼團夥把真假籌碼混在一起,

在一夜之間以1291個面值1000新元(約5000人民幣)的假籌碼, 到本地綜合度假勝地賭場兌換129萬1000新元(約634萬人民幣)現金。

這是自本地兩家賭場2010年開業以來發生的最大起賭場詐騙案。 警方事後逮捕15名團夥成員, 潛逃的團夥首腦卓福添(55歲)前年底在馬來西亞落網。

被告卓福添否認有罪, 案件經過14天審訊, 法官裁決他罪成, 昨天判他坐牢七年又四個月。

法官下判時說, 被告使用的假籌碼, 就連賭場管制局專家也無法一眼看出, 必須使用特別儀器。

法官說, 案件涉及公眾利益, 被告有預謀和有計劃幹案, 負責指揮和協調行動。 此外, 被告面對很多控狀, 涉及的假籌碼數量很多。

被告的團夥有至少18名成員, 其中兩人謝偉添(48歲)和蕭畢龍(65歲)和是他招募,

前者幫他招募跑腿, 後者則協助他將假籌碼分給跑腿, 當跑腿順利將假籌碼兌換成現金後, 向他們收錢。 蕭畢龍和跑腿獲得現金酬勞。 謝偉添的酬勞則是看他招募的跑腿兌換的現金數額, 被告答應給他一定百分比的酬勞。

2015年11月22日, 被告計畫到濱海灣金沙賭場幹案, 蕭畢龍和謝偉添, 以及謝偉添招募的16名跑腿參與行動。 被告策劃這次的行動。

被告等人在22日晚上到隔天清晨, 一夜之間以1291個面值1000新元的假籌碼, 兌換了129萬1000新元現金。

被告在同月23日將33萬5400元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12月1日, 他知道警方找他, 立刻提錢, 帶著錢非法出境進入馬來西亞。 警方至今未起回該筆錢。

在逃跑前, 被告指示蕭畢龍丟掉手機,

自己也將手機裡關於該次行動的資料刪除。

警方事後逮捕13名跑腿, 其中三人潛逃。 這13名跑腿先後認罪, 其中一人判監14個月, 其餘12人坐牢五個月到七個月不等。 蕭畢龍和謝偉添也在落網後被控, 認罪後分別被判坐牢12個月和五年。

被告是前年12月31日在馬來西亞落網, 並在去年1月1日引渡回新加坡, 過後被控上國家法院, 面對174項使用假籌碼, 觸犯賭場管制法令, 以及一項抵觸移民法令控狀。

本案的兩名主控官是阿索卡副檢察司和李明傑副檢察司。

主控官促請法官嚴懲被告, 主控官指出, 假籌碼與假鈔相似, 案件涉及公眾利益。 主控官說, 假籌碼的品質高, 不易揭發。 賭場發現的1291個假籌碼, 雖然只有420個跟被告有關,

但所有假籌碼都很像, 由此推斷被告可能參與制造假籌碼或所有假籌碼都是他分發。 被告間接導致賭場蒙受損失。

主控官也說, 被告案發後潛逃, 也沒做出賠償, 而且毫無悔意。 (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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