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為新加坡新聞)
法官下判時說, 被告使用的假籌碼, 就連賭場管制局專家也無法一眼看出, 必須使用特別儀器。
跨國假籌碼團夥把真假籌碼混在一起,
這是自本地兩家賭場2010年開業以來發生的最大起賭場詐騙案。 警方事後逮捕15名團夥成員, 潛逃的團夥首腦卓福添(55歲)前年底在馬來西亞落網。
被告卓福添否認有罪, 案件經過14天審訊, 法官裁決他罪成, 昨天判他坐牢七年又四個月。
法官下判時說, 被告使用的假籌碼, 就連賭場管制局專家也無法一眼看出, 必須使用特別儀器。
法官說, 案件涉及公眾利益, 被告有預謀和有計劃幹案, 負責指揮和協調行動。 此外, 被告面對很多控狀, 涉及的假籌碼數量很多。
被告的團夥有至少18名成員, 其中兩人謝偉添(48歲)和蕭畢龍(65歲)和是他招募,
2015年11月22日, 被告計畫到濱海灣金沙賭場幹案, 蕭畢龍和謝偉添, 以及謝偉添招募的16名跑腿參與行動。 被告策劃這次的行動。
被告等人在22日晚上到隔天清晨, 一夜之間以1291個面值1000新元的假籌碼, 兌換了129萬1000新元現金。
被告在同月23日將33萬5400元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12月1日, 他知道警方找他, 立刻提錢, 帶著錢非法出境進入馬來西亞。 警方至今未起回該筆錢。
在逃跑前, 被告指示蕭畢龍丟掉手機,
警方事後逮捕13名跑腿, 其中三人潛逃。 這13名跑腿先後認罪, 其中一人判監14個月, 其餘12人坐牢五個月到七個月不等。 蕭畢龍和謝偉添也在落網後被控, 認罪後分別被判坐牢12個月和五年。
被告是前年12月31日在馬來西亞落網, 並在去年1月1日引渡回新加坡, 過後被控上國家法院, 面對174項使用假籌碼, 觸犯賭場管制法令, 以及一項抵觸移民法令控狀。
本案的兩名主控官是阿索卡副檢察司和李明傑副檢察司。
主控官促請法官嚴懲被告, 主控官指出, 假籌碼與假鈔相似, 案件涉及公眾利益。 主控官說, 假籌碼的品質高, 不易揭發。 賭場發現的1291個假籌碼, 雖然只有420個跟被告有關,
主控官也說, 被告案發後潛逃, 也沒做出賠償, 而且毫無悔意。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