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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改革+農業新政策:宅基地違規批審!地方補償7.8萬!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咱們農民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最原始也是合理的方式就是“一戶一宅”制度。 近年來, 農村的宅基地只有增多而不再減少, 農村雖以土地廣袤, 但也經不起這樣折騰。 農村宅基地退出制度沒有明確, 矛盾的是, 農村的建設用地確實有限的。

咱們現在的農村與過去差別太大, 經過了幾十年的變化, 最初的宅基地性質變質, 三四代人的積累。 很多地方農村宅基地已經提供不了足夠可供新生人口居住的土地。 當然, 宅基地與耕地是兩碼事, 有老農問, 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房子變成宅基地不就行了, 反正都是自己的房子。 現行的農村宅基地制度下, 隨意改變耕地性質是不可取的。 佔用耕地是侵犯糧食安全的三大紅線之一。

存在的問題就是耕地的申請條件是明確的, 相反, 宅基地的退出條件卻不明確。 “一戶一宅”制度受到“一戶多宅”現象的衝擊,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 還是需要補貼支援。 現在提倡“有償退出”, 部分地區已經設立專項資金鼓勵農民朋友退還多餘宅基地, 退出的資金由村集體來負責。

有賞就有罰, 朝占、多占宅基地這種不合理的行為, 收費是不可避免的。 目前, 已經下發相應違規處罰條件:每年根據每平方米超占面積收費3~9塊錢不等。 當然, 超占越多, 收費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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