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每一個記分週期是12份, 但是顯然每年的這12分是不夠用的, 因為違章處罰非常嚴厲, 闖紅燈6分, 一不小心闖2次紅燈就沒了。 駕駛證分數不夠用, 那怎麼辦, 於是很多人就想到了代扣分!
那就是用別人的駕駛證來處理違章, 但是你們造麼, 駕駛證代扣分已經行不通了, 2017年年“替人銷分”出新規了, 替人消分最高處罰將入刑!
一起來看看相關的懲罰措施, 看你以後還敢做“賣分”或“替人銷分”這種事兒不!
處罰措施:
1、第一次發現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 並從中謀取經濟利益的, 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並處於1000元到2000元罰款。
2、再次被發現的, 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謀取經濟利益的,
如何知道是不是替人消分?
在每位車主處理違規時, 都被要求在視窗拍一張本人與駕駛證在一起的照片,
如果不是車主本人來處理車輛違法行為, 一般民警都會進行正常程式的盤問, 例如:和車主是什麼關係, 為什麼會開這輛車, 等問題確認可以排除替人銷分從中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