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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偷書與村民盜建材

日前, 宜賓市長寧縣公安局老翁鎮派出所破獲一起建材盜竊案。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行竊村民竟將違法行為輕描淡寫地辯稱為“佔便宜”。 (6月8日《中國青年網》)

村民偷盜高鐵工地鋼筋狡辯成“佔便宜”的行為, 讓人不禁想起魯迅筆下的孔乙己。 當酒館裡的人嘲笑孔乙己偷何家的書被吊起來打一事時,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 額頭的青筋條條綻出, 爭辯道,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 能算偷麼?”二者何其相似, 固執的欺騙著自己, 還妄圖以此欺騙他人。

其實, 這樣的事情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有發生, 特別是在一些貧困地區。

他們熱衷於強行“佔便宜”不是說他們真的缺這些, 而是習慣使然。 長久的貧困讓他們的想法和我們不一樣, 在他們眼中, 只要不突破殺人、放火之類的底線, “活下去”比所謂的“面子”更重要。 我們經常可以碰到這樣一些四五十歲、六七十歲的中老年人, 他們經常炫耀性的向其他人講述自己小的時候如何去別人的田地裡偷紅薯、花生, 去別人的果園偷瓜果, 甚至趁別人不注意“牽”走別人的雞鴨鵝……幾十年的習慣養成, 讓他們很難改變自己。 正如孔乙己, 幾十年的耳濡目染下, 將“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舊觀念根植到心靈深處。

現如今, 我們時常可以在網上流覽到諸如老人偷廁紙、用桶接免費飲用水、搶翻到車瓜果等的新聞,

這和喜歡強行“佔便宜”的村民其實是一類人。 我們可以看到, 喜歡佔便宜的城市老人大部分在六七十歲, 也就是生活在五十年代左右, 他們度過了一段苦難時期, 珍惜和想辦法擁有一切可以得到的東西。 如今生活好了, 跟隨子孫進入了大城市, 但是長久養成的習慣一時難以改變。 現在貧困地區的中老年人, 正在走這些城市老年人的老路。 這是社會發展下, 落後思想與先進文化碰撞的結果。 及時沒有“佔便宜”這個突破口, 也必然會有其他的衝突出現。

所以說, 我們不必如此憤慨, 因為他們現在走的是很多老一輩城裡人走過的路。 而且幸運的是, 我們這一代人早早的受到良好的教育, 明白是與非, 理清道德與法律。

當我們變成中老年人, 回看這些矛盾的時候, 將發現這些問題已經快銷聲匿跡了。

當然, 問題已經發生, 我們不能坐視不理, 否則很容易產生“破窗效應”。 減少類似事件, 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 加大宣傳力度, 尤其是鐵路、公路這樣的基建工程, 將違法道理灌輸給沿線民眾;其次, 鐵路等部門做好告示牌, 寫明違法的處罰情況, 給人以警醒;再次, 鐵路等部門加強與地方合作, 深入中小學進行教育, 因為小孩子的話往往比員警管用;最後, 對於一些屢教不改的人, 加大處罰力度, 往往只有痛了這樣的人才會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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