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宜賓市長寧縣公安局老翁鎮派出所破獲一起建材盜竊案。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行竊村民竟將違法行為輕描淡寫地辯稱為“佔便宜”。 (6月8日《中國青年網》)
村民偷盜高鐵工地鋼筋狡辯成“佔便宜”的行為, 讓人不禁想起魯迅筆下的孔乙己。 當酒館裡的人嘲笑孔乙己偷何家的書被吊起來打一事時,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 額頭的青筋條條綻出, 爭辯道,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 能算偷麼?”二者何其相似, 固執的欺騙著自己, 還妄圖以此欺騙他人。
其實, 這樣的事情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有發生, 特別是在一些貧困地區。
現如今, 我們時常可以在網上流覽到諸如老人偷廁紙、用桶接免費飲用水、搶翻到車瓜果等的新聞,
所以說, 我們不必如此憤慨, 因為他們現在走的是很多老一輩城裡人走過的路。 而且幸運的是, 我們這一代人早早的受到良好的教育, 明白是與非, 理清道德與法律。
當然, 問題已經發生, 我們不能坐視不理, 否則很容易產生“破窗效應”。 減少類似事件, 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 加大宣傳力度, 尤其是鐵路、公路這樣的基建工程, 將違法道理灌輸給沿線民眾;其次, 鐵路等部門做好告示牌, 寫明違法的處罰情況, 給人以警醒;再次, 鐵路等部門加強與地方合作, 深入中小學進行教育, 因為小孩子的話往往比員警管用;最後, 對於一些屢教不改的人, 加大處罰力度, 往往只有痛了這樣的人才會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