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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 經省委同意, 省紀委對韶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鄧建華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 違規投資入股私營企業, 違規在私營企業兼職,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長期無償使用私營企業主資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長期參與賭博活動, 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涉嫌受賄犯罪。

鄧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 決定給予鄧建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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