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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最高法院拒審2011年爆炸槍擊案犯人權案

新華社奧斯陸6月8日電挪威最高法院8日宣佈, 沒必要再審理有關2011年7月22日爆炸槍擊案犯安德斯·貝林·佈雷維克在監獄服刑期間人權是否受到侵犯的案件。 這意味著佈雷維克狀告挪威當局侵犯其人權一案已走完在挪威的法律途徑。

挪威最高法院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說, 最高法院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 佈雷維克針對上訴法院裁決提出上訴不會帶來任何改判機會, 最高法院不會再審理該人權案。

佈雷維克的律師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 會儘快將案件上訴至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

佈雷維克曾狀告挪威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相關規定, 在他服刑期間對其人權實施侵犯, 包括對他進行單獨關押、嚴格限制他與外界接觸。 對此, 挪威政府否認侵犯佈雷維克人權, 稱對他進行單獨關押是出於對其本人及他人安全考慮, 限制他與外界接觸意在防止他宣揚極端主義思想。

去年4月, 奧斯陸地方法院作出裁決, 認為佈雷維克服刑期間人權受到侵犯。 今年3月, 挪威一家上訴法院推翻奧斯陸地方法院裁定, 認為佈雷維克沒有受到“不人道或侮辱待遇”, 挪威政府關押他的方式沒有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佈雷維克隨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2011年7月22日, 佈雷維克在奧斯陸挪威政府辦公大樓前引爆汽車炸彈,

後又在於特島槍殺挪威工党青年團夏令營營員, 造成77人死亡。 2012年8月, 佈雷維克被判處21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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