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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夥人開設賭場牟利 均獲拘役三月罰金一萬

租賃房屋開設賭場是違法行為。 日前, 道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開設賭場收水子錢牟利的案件, 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田某、蔣甲和田乙拘役三個月, 緩刑三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間, 被告人田某夥同被告人田乙、蔣甲租賃道縣寶珍街X號門面為他人賭博提供賭博場所, 以撲克牌賭“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賭博, 賭注最少10元, 上不封頂, 每天參賭人員幾十人不等, 通過收水子錢非法獲利。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田某、田乙、蔣甲以營利為目的, 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 聚集他人進行賭博從中收水子錢獲取非法利益,

其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田某、田乙、蔣甲犯開設賭場罪的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其罪名成立。 此案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田某、田乙、蔣甲出資開設賭場、參與經營管理, 均系主犯。 被告人田某、田乙、蔣甲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被告人田某、田乙、蔣甲認罪悔罪, 對其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宣告緩刑。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 法院遂作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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