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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創新建構“十三五”文化發展改革新動能

傅才武

國家“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確立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五大發展理念, 其中創新是推動發展的第一動力。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 關鍵是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 ”世界文化強國一定是文化創新大國, 文化創新是社會其他類型創新的思想和觀念基礎, 是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引領性力量, 也是《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的要旨所在。

文化部“十三五”規劃是在“十二五”文化工作成績基礎上的進一步拓展, 是為適應國際國內環境變化而提出的創新性發展策略。

“十二五”期間, 我國文化發展改革取得顯著成就, 突出表現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等多個方面。 儘管進入21世紀以來, 我國文化生產能力、文化貿易水準已經實現較大躍升, 國家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 但我國文化產業在國際市場中相對劣勢的總體格局並沒有改變, 傳統文化行業在數位資訊技術環境下加速邊緣化的趨勢日益明顯, 社會文化消費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和文化供給品質不高並存的“悖論”等問題依然存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問題導向是馬克思主義的鮮明特點。 問題是創新的起點, 也是創新的動力源。 ”針對這些發展中的問題,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原則要求,

文化部“十三五”規劃確立了一系列改革策略和措施。 例如, 針對公共文化服務效能的問題, 明確了要促進公共文化供給和群眾需求有效對接, 進一步提升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服務水準;建立健全群眾文化需求回饋機制, 變“政府端菜”為“群眾點菜”。 同時, 2015年, 國辦轉發文化部等《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 為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機制、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化進行了制度安排。 通過政府購買, 突破公共資源體制內迴圈的固有弊端, 培育扶持社會文化機構, 豐富公共文化產品供給,
同時通過公共購買合同的競爭激發公共文化機構的活力, 提升公共文化機構的服務效能。 這既是提高公共文化機構績效的路徑, 也是“十三五”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措施。

“十三五”時期, 文化與科技“聯姻”將推動文化產業迎來新一輪產業融合發展浪潮。 以移動互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和大資料技術為代表的技術進步, 推動“互聯網+文化”不斷催生新文化產品與新文化業態, 不斷改變著文化行業的思維模式、商業運作模式和技術實現方式, 重構文化企業的組織和流程。 歐盟2010年6月通過的《歐洲2020戰略》強調, 以知識和創新為基礎的“智慧增長”是歐洲未來發展的方向。 經過多年的經驗積累, 現代科技對文化發展的重大作用,

業已得到文化行業高度的認同。 文化部“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 要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 加強文化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有效提升文化領域技術裝備水準, 促進科學技術在文化領域的應用與推廣, 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向縱深發展。 在文化科技創新的路徑上, 規劃提出要探索跨部門、跨地區的文化科技融合工作機制, 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新過程;要健全標準化工作機制, 加快文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 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要加強文化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研發, 圍繞文化發展重大需求, 運用數位技術、網路技術、智慧技術、材料技術、虛擬實境技術等,
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技術研發水平。 針對文化行業現代科技應用的“短板”, 要促進文化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發揮企業主體作用, 加強技術轉移和科技項目成果應用,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文化生產力。

“十三五”時期必須要全面加強文化與科技融合的廣度和力度, 一方面要利用數位資訊技術的強大平臺效應推動文化企業與其他行業部門融合發展, 形成“藍海戰略”, 構建“增量推動力”, 另一方面要利用“文化+互聯網”新型業態的創新驅動, 推動傳統文化企業轉型;要推動傳統文化單位將沉澱資源轉化為資本, 形成一批流動性文化資產, 進入新型文化要素市場, 促進文化行業融合發展。

文化部“十三五”規劃的另一個亮點,就是將引導和擴大居民文化消費作為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推動雙側協同改革的政策路徑。規劃明確提出“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從供需兩端發力,以創新供給帶動需求擴展,努力實現更高層次的供需平衡”“推動建立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的長效機制”。同時,國家制定實施“促進文化消費計畫”。這是對“十二五”以來我國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律性認識的深化。文化消費作為文化產業鏈上的最終環節和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重要力量,在文化產業轉型升級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對於促進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高國民素質等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引導和擴大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是重要的改革抓手。因此,從有效實現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出發,引導文化領域制度供給、要素供給和產品供給模式的改革創新,使文化要素在消費者需求的引導下實現優化配置,提高文化領域的全要素生產率,有利於進一步提高群眾基本文化權利的保障水準,增進全社會的文化福利總量,促進民族文化的繁榮發展。

(作者為武漢大學國家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

文化部“十三五”規劃的另一個亮點,就是將引導和擴大居民文化消費作為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推動雙側協同改革的政策路徑。規劃明確提出“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從供需兩端發力,以創新供給帶動需求擴展,努力實現更高層次的供需平衡”“推動建立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的長效機制”。同時,國家制定實施“促進文化消費計畫”。這是對“十二五”以來我國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律性認識的深化。文化消費作為文化產業鏈上的最終環節和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重要力量,在文化產業轉型升級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對於促進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高國民素質等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引導和擴大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是重要的改革抓手。因此,從有效實現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出發,引導文化領域制度供給、要素供給和產品供給模式的改革創新,使文化要素在消費者需求的引導下實現優化配置,提高文化領域的全要素生產率,有利於進一步提高群眾基本文化權利的保障水準,增進全社會的文化福利總量,促進民族文化的繁榮發展。

(作者為武漢大學國家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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