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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司馬光為什麼要將這一女子置之死地?

宋神宗元豐八年(西元1085年), 67歲的北宋名臣司馬光終於當上了宰相。 司馬宰相上臺後, 將一起陳年老案翻了出來, 重新進行審理, 審理的結果是, 將案中原來已經釋放回家的一名鄉下女子改判死刑, 並立即斬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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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距案件發生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整整17年。 身為宰相的司馬光與這名鄉下女子有何仇怨, 為何已經過去了將近20年, 還一定要置她於死地呢?其實司馬光重新審理的這件案子, 根本不是什麼大案要案, 只是一起再平常不過的普通刑事案, 案中因改判被殺的女子名叫阿雲, 在案發時也不過13歲,

而整個案子的案情也十分簡單。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熙甯元年(西元1068年)年正月, 13歲的登州(今山東登州)少女阿雲還在為母親守孝, 孤苦無依。 沒想到阿雲的叔父貪圖錢財, 竟然以幾石糧食(價值約等同於現在2000元人民幣)就將阿雲賣給了一位名叫韋大的老光棍為妻。 韋大容貌醜陋, 阿雲對這門親事死活不願意, 可又拗不過叔父。 於是阿雲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殺死韋大。

阿雲晚上悄悄來到韋大的家裡, 適逢韋大正在熟睡, 阿雲拿起砍柴刀朝著韋大一陣亂砍。 被驚醒的韋大下意識地翻身起來用手阻擋, 阿雲看韋大醒來, 又驚又怕, 丟掉柴刀, 扭頭就跑。

阿雲當時只是一個年僅13歲的小女孩, 柔弱無力, 對韋大一陣亂砍,

除了砍掉韋大一個手指頭外, 韋大身上其他地方都是些皮外傷, 沒什麼大礙。 於是媳婦沒娶著、差點丟掉性命的韋大立即報了官, 說有人要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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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接到報案, 迅速趕來勘察現場, 並對韋大及其鄰居進行審訊。 這個韋大, 窮得一間屋子能剩下四個牆角, 小偷到他家門口都是繞著走, 又因長得太醜, 平時大家都不喜歡與他來往, 更沒有與人結下仇怨。 因此雖然韋大當時沒看清是誰要殺他, 但是算下來, 除了這個沒過門的媳婦阿雲, 不會有別人。

知縣立即將阿雲捉來, 說這案子明擺著就是你幹的, 你就招了吧, 免得受皮肉之苦。 阿雲也不抵賴, 毫不隱瞞地將事情的整個由來說得清清楚楚。 就這樣還不到一天,

這起殺人案就這樣告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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