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網信辦指出, 201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路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發佈的資訊的管理, 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資訊的, 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資訊, 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 防止資訊擴散, 保存有關記錄, 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令第1號)第三條規定:“提供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 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 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 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依據上述規定, 網站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加強平臺帳號管理, 遏制追星炒作低俗之風, 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附各網關閉帳號清單
人民微評:共同營造清朗空間
一批違規帳號被關, 有人歡呼, 也有人疑問:為什麼XX未被關?被關的別喊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