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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強:嚴謹,讓他邁過一道道難關

“當你面對8名律師的尖銳問題時, 是不是有種舌戰群儒的緊迫感?”“那倒沒有, 在庭審現場, 不管遇到任何情況, 我都不能亂了陣腳。

”面對筆者的臆想,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王勇強臉上始終掛著從容的笑意。

2015年, 由黑龍江省檢察院指定管轄, 雙鴨山市檢察院受理公訴在該省有較大影響的撫遠縣於某等8人販賣毒品案件。 在辦理中, “由於當時掌握的證據不足, 我在省公安廳用4天時間聽了2萬條錄音監控。 ”王勇強說。 這起案件光審查報告就有284頁, 14萬餘字, 可想案情之複雜。

在審查起訴環節, 王勇強多次往返於撫遠、哈爾濱等地, 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大量有力的證據, 以證實各犯罪嫌疑人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該案在庭審過程中, 由於對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庭審時間持續了十餘個小時, 面對8名律師不斷向他提出的尖銳問題,

王勇強始終沉著應戰, 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配合前期嚴謹的工作, 邁過了一道道難關。 最終, 8名主犯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自願認罪、悔罪, 分別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作為一名公訴人, 王勇強在公訴席上的風光背後, 是他對待工作的嚴謹態度, 他總是強調把前期工作儘量做扎實。

王勇強曾辦理過一起故意殺人案, 在案件審查過程中, 他發現現場勘查筆錄中記載的內容與現場照片不符、送檢的物證來源不清, 案件缺少證明證據來源合法的證據, 於是他前往案發地, 瞭解該案細節, 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證據。

“由這件案子,我發現在偵查過程中仔細比對證據的合法性很重要, 前期工作必須嚴謹。

於是,我向領導建議在全市公訴範圍內對證據的合法性這一課題進行專項調研, 規範偵查過程中的取證工作。 ”王勇強說。

他先後走訪了雙鴨山市所轄的4個縣公安局, 與公安幹警開展座談, 討論、研究案情。 經過前期的認真調研, 2016年, 該市檢察院和公安局、法院召開聯席會議, 共同制定了《雙鴨山市人民檢察院、雙鴨山市公安局關於辦理重大刑事案件中證明證據能力若干問題的意見》, 該《意見》的推廣顯著提高了該市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案件品質。

2016年, 王勇強等4名檢察幹警代表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參加了最高檢組織的援藏“雙百計畫”。 援藏期間, 王勇強先後參與辦理刑事案件3件3人。 在援藏工作接近結束時他還參與引導取證了1起毒品案件,並將黑龍江省檢察系統先進的工作經驗帶到當地,

幫助當地刑檢部門起草修訂了《關於辦理重大刑事案件中證明證據能力若干問題的意見》《謝通門縣檢察院捕訴聯動、引導偵查取證工作辦法》等文件。

“藏區由於交通不便, 嫌疑人取保後, 檢察人員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住處少不了‘上山下鄉’, 辦理案件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更多。 不過只要嚴謹對待每一個細節, 到哪裡辦案, 都是一樣的。 ”在聊到他援藏的經歷時, 王勇強回憶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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