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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丹巴一男子網購氣槍 上山獵殺9只斑鳩被拘

中國西藏網訊 據四川省甘孜州丹巴縣森林公安局3月20日通報, 該縣一名李姓男子因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並非法獵殺9只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斑鳩,

被依法行政拘留。

據丹巴縣森林公安局介紹, 3月16日, 丹巴縣公安局岳紮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對過往車輛和人員進行例行盤查。 民警在對一輛轎車進行盤查時, 發現車內男子神色慌張, 回答民警問題時言辭閃爍, 另一民警從車內後排檢查到一支長約1米的氣槍、一些鉛彈和9只死鳥。

因涉及非法狩獵野生動物, 且不能確定死鳥的種類及保護級別, 該案隨即被移交給丹巴縣森林公安局偵辦。

經詢問, 李某是個氣槍“發燒友”, 平時喜歡觀看玩氣槍的一些視頻。 漸漸地, 一直對氣槍感興趣的李某已經不滿足於觀看視頻, 打算親自“實踐”一下。 今年2月, 他花了4700元錢, 在網上購買一支氣槍, 賣家用了近1個多月的時間將氣槍的配件和鋼珠子彈分先後6次寄給李某。 結合網上教程, 李某很快的組裝好了氣槍。

李某自從在網上購買氣槍後, 雖然很開心, 但也怕被人知道, 只敢偷偷摸摸在家裡使用, 經常用瓶子當靶子過癮。 但沒過多久, 他就不再滿足於在家裡玩槍, 決定到外面去試槍。

3月16日下午13時許, 李某包好友謝某轎車從丹巴縣城出發, 沿小金河往中路鄉走。 看到路邊的樹上有鳥的時候, 就停下車, 李某便下車開槍打鳥。 就這樣, 二人開著車邊走邊打鳥, 直至下午17時許二人準備返回縣城時, 遇到了正在巡查的民警。

經丹巴縣森林公安局調查, 被李某打死的9只鳥由林業專家鑒定後, 被認定是斑鳩, 而斑鳩是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 李某對於非法持有槍支、非法狩獵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丹巴縣森林公安局依法給予李某行政拘留的處罰, 並收繳氣槍、鉛彈和被槍殺的9只斑鳩。

森林公安提示:槍支、彈藥是公安機關禁止使用的管制器具, 在沒有相關單位許可的情況下, 個人不得攜帶、持有、使用, 否則屬於違法;打鳥、捕(食)其他野生動物均屬於違法行為, 輕者將受到行政處罰, 重者將面臨牢獄之災。 (中國西藏網 文 圖/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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