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檢網訊(通訊員 程偉林)自2015年3月以來, 湖南省嘉禾縣石仙村茶子窩地區白天時常機械轟鳴, 李某仔同李某軍聘請的挖機在這個地方挖夾子煤牟利。 他們的行為已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 破壞植被, 儘管村鎮幹部多次阻擾, 但他們屢禁不止。 日前, 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決定對李某仔、李某軍批准逮捕。
2015年2月, 李某仔在廣東打工。 一天, 他打電話聯繫李某軍, 問家裡有什麼事情做嗎?“回來和我一起挖夾子煤吧。 ”李某軍回答道。 3月, 兩人開始了挖夾子煤生意, 李某軍占股份三分之二,
後來, 李某仔覺得李某軍轉賣的價格偏低、帳目不明晰, 兩人隨之產生矛盾, 便散夥, 約定分開每人挖一天的來, 各收各賬, 直至案發, 經查明兩人共破壞農用地達18.72畝。 期間, 縣、鎮有關部門和村委會多次到茶子窩現場制止李某軍和李某仔用挖夾子煤的方式非法佔用農用地、破壞當地植被環境的行為, 但是李某軍、李某仔非但不收手, 還糾集同村婦女、老人(以發放工資為利誘)干擾、阻攔執法人員執法。
為給自己“師出有名”,
據瞭解, 該村“茶子窩”這塊地方是上個世紀70年代末的時候因為村辦煤礦堆放了夾子, 前五年的時候國土部門申報立項已經恢復土地複墾並綠化。 五年前, 縣國土部門申報國家立項對原老礦區毀壞的佔用土地已經進行土地複墾並綠化。 複墾後村裡組織種植了杉樹、馬尾松。
辦案檢察官認為, 自2015年3月以來, 李某仔夥同李某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