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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日子” 中傳承發展民間文藝

在“過日子” 中傳承發展民間文藝——訪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潘魯生

作者:張傑

今年兩會期間,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潘魯生聚焦民間文藝,

建議實施“民間文藝鄉土回歸計畫”, 把民間文藝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區、鄉村, 推動地方特色文藝在農村和城鄉社區紮根。 圍繞民間文藝的相關問題, 記者採訪了潘魯生。

《中國社會科學報》:民間文藝保留了民族的文化基因, 您如何看待當下民間文藝的傳承?

潘魯生:民間文藝是生活的藝術, 它不是曲高和寡的存在, 而是人民群眾集體智慧的結晶, 在生產勞動、衣食住行、人生禮儀、節日風俗方方面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生動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文化意識與精神觀念。 民間文藝是人民群眾的生活創造, 我們要從生活出發, 從人民群眾的創造本體出發, 深化文化自覺, 堅定文化自信,

通過有效的文化活動、舉措和機制, 激發人們對於傳統民間文藝的主體參與感和集體存在感, 使廣大民眾成為民間文藝的創造者、享用者和傳承發展者, 使民間藝術的創造力代代相傳、生生不息。

《中國社會科學報》:民間文藝傳承與發展是一項系統的生態工程, 對於推動民間文藝的傳承與發展, 您有何建議?

潘魯生:我建議實施“民間文藝鄉土回歸計畫”, 把民間文藝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區、鄉村, 推動地方特色文藝在農村和城鄉社區紮根, 豐富民間文化生活, 使普通民眾成為傳統民間文藝傳承的重要基礎, 使民間文藝成為社會和諧的重要紐帶。 充分認識傳統民俗、節日活動中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涵, 開展廟會、燈節、賽龍舟等民間文藝活動,

增強人們對優秀傳統文化的理解和對核心價值觀的踐行, 形成具有積極價值觀導向和深刻文化自覺的生活方式。

我建議進一步完善民間文藝主體的保護與傳承機制, 分層分類制定保護制度。 比如在“年齡—從業年限—資助激勵”的模型中進一步架構民間文藝家的認定標準, 分類認定、分類保護、分類獎勵, 形成民間文藝家的“保護鏈”。 充分考慮構建 “民間傳人—民間大家—民間國寶”的“傳承鏈”, 強化分類認定、激勵機制, 頒發代表不同層級傳承人身份的認證書, 使認定與激勵機制成為促進民間傳承人、傳承項目可持續發展的助推器。 在基礎設施建設上, 加強宗祠、戲臺等維繫民間文化的基礎設施維護、修繕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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