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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旅客注意 清明出行深圳機場違停最高罰3000元

清明假期馬上就要到了, 不少東莞人都會驅車前往附近機場出行或者接送朋友。 最近打算去深圳機場的人注意了!針對機場周邊道路也變得比較繁忙,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將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包括廣深高速公路, 機場南路、寶安大道、寶源路、領航一路及圍合區域內的市政道路)設立嚴管區, 同時將道路設置嚴管區對機動車靜態停放秩序加強管理, 設定分檔處罰標準、明確執法程式, 有效期至2017年7月14日。

另外據記者瞭解, 此次深圳機場周邊交通繁忙路段為:廣深高速公路鶴洲收費站南廣場、機場南路(含輔道)、空港八道、領航高架橋、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領航一路、領航二路、領航三路、領航四路,

航站四路, 機場道、機場六道、機場七道全段。

上述路段除領航高架橋離港平臺部分允許上下人員(即停即走)外, 其它路段嚴禁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

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分檔處罰標準:

一.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違停的, 罰款1000元。

二.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違停的, 罰款500元(其中在人行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共汽車網站違停的罰款1000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罰款2000元:

1.因違停導致交通事故, 依法應當承擔事故責任的。

2.因違停引發道路阻塞、致使其它車輛無法通行的。

3.非因故障、事故等客觀原因, 在高速公路違停的(其中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停車的, 處3000元、記6分)。

4.在交通繁忙路段違停, 不服從管理指揮、拒不立即駛離的。

5.同一車輛、一年內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 曾被記錄(處罰)3次及以上的。

四.在領航高架橋離港平臺部分超過標誌牌標明的時限通過或停靠的,

罰款300元、記3分。

五.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 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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