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性別無關,
是全款還是有貸啊,
這差別大了去了
婚前全款房要求加名當然不合適, 不過有房一方也別讓另一方出裝修家電或者車。
有貸分幾種情況:
另一方收入相當, 且能出一半首付:那麼拿錢加名天經地義
另一方收入相當, 不能出一半首付:視兩人感情決定是否加名。 若無房一方有誠意出裝修家電車子, 我會加。
另一方收入不相當, 能出一半首付:同上
另一方收入不相當, 且不能出一半首付……你還好意思要加名??
我是女的, 一線城市房車都有。
這是用另一個女性朋友給我的答案!
安全感永遠是自己給自己的。 期望通過任何其他方式獲得安全感的人, 只不過是在為自己的懶惰、懦弱與自卑尋找托詞而已。
房子確實價值高昂, 但是哪怕在一線城市, 我也始終相信如果你愛你的配偶, 你願意拼搏與努力, 早晚會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只是需要付出相應代價而已。
而現在, 在婚姻選擇的當口, 不願付出卻要索取, 這, 只怕是已經深深淪為出賣肉體的層次了。
所以, 房產證上加名字這個問題, 壓根就不應該被提出來討論。 誰出錢, 誰擁有, 何其簡單。
至於那些願意嫁給房子而不是嫁給人的姑娘, 恕在下只能遙祝一句, 願你一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