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號我去給客戶送兩件貨, 化妝品, 客戶家裡沒人, 電話裡讓我放到對面樓的超市, 通常這個時候大多數快遞員都回按要求放到超市!我也如此。
今天, 6月11號下午給我打電話說快遞沒找到, 說我放到的那個超市不幹了, 貨沒了, 房子空了, 可是她的快遞沒有找到, 在客戶要求下我去了那個超市, 確實沒有找到, 一般情況下, 客戶要求我們快遞員放到某個地方, 丟失我們快遞員不負責任!(得有證明, 證明客戶讓你放到某個地方)去問超市大爺, 大爺態度強硬, 說, 你們快遞放這, 我不收錢, 丟了我也不會負責。 現在找不到了, 找我這了, 管我什麼事?
大爺說的也有道理!在我們多次交談下, 大爺始終說沒見東西!無奈之下我們報警了, 在員警沒來之前, 大爺突然說找到了, 說他們超市不幹了, 有一些東西, 拉回老家了, 剛剛給家人打電話, 說不小心跟自己家的東西弄混了,
我們要求他把貨拉回來, 大爺說家人得一禮拜才回來, 我們讓他發快遞發回來, 運費還讓我出!
這事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