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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賬外賬逃稅 九江一公司被罰

近日,九江市地稅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利用賬外賬逃稅行為,依法追繳稅款3646萬元,加收滯納金656萬元,並處罰款1597萬元,同時追究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刑事責任。

該局在這家房地產公司檢查時發現,其銷售收入長期掛在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下,或延遲結轉至營業收入科目。 該公司與所有建築方簽訂的建安合同均無具體工程造價,只是含糊地描述為“參照某年度工程造價標準”。 工程完工後也沒有相關決算資料,很有可能虛列施工成本。 同時還發現,這家公司與某財務公司簽訂“無約定價格”融資合同,其實際使用利率明顯偏高,存在超常規支付利息的嫌疑。

對稽查人員提出的疑點,這家公司無法提供合理解釋,法人代表王某以各種理由搪塞。

為此,該局與當地公安、紀委等部門聯合行動對這家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通過對這家公司電腦進行搜索,專案組人員發現了一個以“小金庫”命名的EXCEL表格。 經分析,正是這家公司近兩年的賬外賬明細。 在事實面前,這家公司財務人員不得不交出與“小金庫”相關的會計憑證和帳本。 經過調查,這家公司“小金庫”中有1.4億元款項用於支付股東分紅、費用開支、建築工程款等,均未依法申報納稅。 (記者何深寶 通訊員陳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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