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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中國海洋大學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為本科。 學校始建於1924年, 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也是國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 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後的完整教育體系。 本科生畢業頒發中國海洋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

學校位於山東省青島市, 現有嶗山校區、魚山校區、浮山校區三個校區, 嶗山校區位于松嶺路238號, 魚山校區位於魚山路5號, 浮山校區位于香港東路23號。

學校代碼為10423, 網址為www.ouc.edu.cn。

二、招生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本科招生委員會, 負責對招生計畫、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等進行民主監督, 提出諮詢意見與建議等。

2.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本科招生的常設機構, 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 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 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3.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為本科招生監督機構, 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受理舉報或投訴。

三、招生計畫及有關報考要求

1.中國海洋大學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規模, 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市)考生人數、生源品質、區域協調發展和學校往年計畫等因素編報分省計畫, 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佈。

2. 學校預留當年本科招生計畫總數的1%, 用於調節各省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3.外語語種要求:對參與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 建議語種為英語、日語、法語、德語以外的考生謹慎報考。 對特殊類型招生考生的語種要求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4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具體可查看《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招生體檢標準》。

5.性別要求:各專業對男女考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四、錄取規則

1.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 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採用電腦遠端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2.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在教育部規定的專案範圍內出臺的有關全國性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過20分, 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投檔分(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安排。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 本科一批控制線按照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學校將根據各省市生源品質, 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 一般在不超過105%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 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它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 在不超過120%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 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 可以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和徵求志願考生。

4.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辦法:

(1)對招生計畫數1:1範圍以內的進檔考生, 按照“專業志願清”方式進行專業投檔, 各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 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同一專業志願內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安排專業, 無法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

作退檔處理。 自主招生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

(2)對於未完成計畫的省市, 學校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徵集志願。 徵集或調劑志願的進檔考生只能安排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 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畫, 則將剩餘計畫撤回。

(3)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時的專業錄取排序規則:理工類按數學、綜合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文史類按照語文、綜合科目成績高低排序;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對於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 遵照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提供的排序分進行專業錄取。

5.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 按照有關省市公佈的方案及辦法執行。 在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 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資訊。

江蘇省學業水準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 B,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4B1合格”,同一專業志願內考生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

6.學校按大類招生專業包括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數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各大類所包含的專業以及專業分流方式如下:

(1)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海洋資源開發技術三個專業;新生入學後前兩個學期主要從事學科基礎層面和專業導航課程的學習,第三學期參照學生的專業興趣按照以上三個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分專業培養。

(2)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資訊與計算科學兩個專業;新生入學後在一二年級修學相同的公共基礎課程和數學類核心課程,學生于三年級選擇專業方向並分專業方向學習。

(3)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網路與新媒體兩個專業,前兩個學年實行新聞傳播學科通才培養,從三年級開始按照自願選擇原則分為新聞學和網路與新媒體兩個本科專業培養。

7.學校經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海洋科學專業(專業代碼:0707H,中國海洋大學-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法學專業(專業代碼:0301H,中國海洋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學生在校期間不能轉換專業。

8.學校自主招生、山東省綜合評價試點招生、音樂表演專業、高水準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國家專項計畫、高校專項計畫、港澳臺僑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並執行。

9.學校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設立“菁英班”、在國際教育學院設立“中法班”、在管理學院設立“ACCA(國際註冊會計師)課程班” 、在經濟學院設立“CFA(註冊金融分析師)實驗班”等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從當年新生中選拔學生,和國內外著名教育科研機構聯合進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10.錄取結果等資訊將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管道和學校校園網公佈。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准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五、收費與獎貸

1.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學費。學費由專業註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構成,專業註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準確定,課程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收取,每學分學費標準為100元。學生在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正常完成本科學業所交納的專業註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總額不高於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學費總額。海洋科學(中外合作辦學)、法學(中外合作辦學)按山東省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執行。

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新批准的標準執行。

2.學校有一整套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規定和政策,已經形成了獎、貸、補、助、減、免的資助體系。家境貧寒而又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得到多方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六、諮詢、申訴管道及聯繫方式

1.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青島市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266100

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網址http://www.ouc.edu.cn;E-mail:ouczsb@ouc.edu.cn

2. 監察處聯繫方式

電話:0532-66782733E-mail: 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

1.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按照“學業警示”制度和“延長學習年限”制度,學校平均每學年向學生發出學業警示通知書約1144份,平均每學年批准學生延長學習年限申請228份。平均每屆本科生四年畢業率約為90%,最終畢業率約為93.86%。

3.本章程由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資訊。

江蘇省學業水準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 B,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4B1合格”,同一專業志願內考生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

6.學校按大類招生專業包括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數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各大類所包含的專業以及專業分流方式如下:

(1)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海洋資源開發技術三個專業;新生入學後前兩個學期主要從事學科基礎層面和專業導航課程的學習,第三學期參照學生的專業興趣按照以上三個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分專業培養。

(2)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資訊與計算科學兩個專業;新生入學後在一二年級修學相同的公共基礎課程和數學類核心課程,學生于三年級選擇專業方向並分專業方向學習。

(3)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網路與新媒體兩個專業,前兩個學年實行新聞傳播學科通才培養,從三年級開始按照自願選擇原則分為新聞學和網路與新媒體兩個本科專業培養。

7.學校經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海洋科學專業(專業代碼:0707H,中國海洋大學-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法學專業(專業代碼:0301H,中國海洋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學生在校期間不能轉換專業。

8.學校自主招生、山東省綜合評價試點招生、音樂表演專業、高水準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國家專項計畫、高校專項計畫、港澳臺僑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並執行。

9.學校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設立“菁英班”、在國際教育學院設立“中法班”、在管理學院設立“ACCA(國際註冊會計師)課程班” 、在經濟學院設立“CFA(註冊金融分析師)實驗班”等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從當年新生中選拔學生,和國內外著名教育科研機構聯合進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10.錄取結果等資訊將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管道和學校校園網公佈。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准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五、收費與獎貸

1.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學費。學費由專業註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構成,專業註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準確定,課程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收取,每學分學費標準為100元。學生在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正常完成本科學業所交納的專業註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總額不高於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學費總額。海洋科學(中外合作辦學)、法學(中外合作辦學)按山東省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執行。

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新批准的標準執行。

2.學校有一整套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規定和政策,已經形成了獎、貸、補、助、減、免的資助體系。家境貧寒而又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得到多方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六、諮詢、申訴管道及聯繫方式

1.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青島市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266100

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網址http://www.ouc.edu.cn;E-mail:ouczsb@ouc.edu.cn

2. 監察處聯繫方式

電話:0532-66782733E-mail: 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

1.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按照“學業警示”制度和“延長學習年限”制度,學校平均每學年向學生發出學業警示通知書約1144份,平均每學年批准學生延長學習年限申請228份。平均每屆本科生四年畢業率約為90%,最終畢業率約為93.86%。

3.本章程由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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