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網上曝出的廣場舞大媽們佔用籃球場地跳廣場舞, 跟小夥子們發生衝突的新聞。 這就可以看出大媽們對廣場舞熱愛的狂熱程度。
岳母可以稱的上是最早接觸廣場舞的人, 我老婆跟我說她媽媽年輕時候就學過跳舞, 後來因為生計放棄了舞蹈, 但經常在家裡跳。 後來廣場舞興起後, 岳母就跟找到了發洩口似的, 每天晚上都要出去跳一會兒, 跳廣場舞時放音樂的音響都是我和老婆給買的。 我們倒是挺支持的, 覺得這長輩們有自己的愛好也挺好的。
但是最近幾個月, 岳父和岳母因為廣場舞這件事兒吵了好幾次了, 我和老婆已經給調停了好幾次了。 岳父嫌岳母每天跳舞跳得太晚, 不給他做晚飯。 而我岳母說她每天都會在電飯煲裡面熬點兒粥, 岳父嫌這些粥不夠。 岳母回家的時間確實挺晚的, 每天晚上將近十點才回家, 這讓岳父很生氣。 岳父本來也就不怎麼支持岳母的廣場舞事業, 現在回家越來越遲了, 就更讓岳父惱火了, 兩個人因為這件事兒經常吵。
上周我和老婆又被叫回去了, 這次兩位長輩竟然說要離婚, 還挺嚴肅的, 我和老婆趕緊給勸和,
我母親是去年去世的, 我怕父親一個人在家悶, 就鼓勵他出來散心, 結果跟岳母散到一塊兒來了!這兩天岳父對我的態度很差, 岳母也收斂了一點兒, 但是現在這個局面到底該怎麼處置呢?